阅读,就是靠近一点点。只需一点点,我们就可以这样喜爱诗歌。在诗人的笔下,思绪流动,难以捕捉。
波德莱尔说:“诗人享有一种无可匹敌的特权:他能够随其所愿地时而做自己,时而做他人。就像在找寻躯体的游魂一样,随时可以任意进入人身,扮演自己。”
对于读诗者,其实也如此。诗无达诂,唯以心通。我们爱诗歌,多半是因为感受到了诗里那些特别的东西,更可能是因为在诗里发现了自己的存在。诗是自由的精灵,读诗亦不妨任性一点点,有些规则应遵守,有些规则可以打破。
李炜很“独”。三年前,读他的《孤独之间:一部另类艺术史》,我就知道了这一点。李炜以跳脱的、不羁的口吻,强烈表达自己对艺术的看法,呈现相当私人的审美。从《孤独之间:一部另类艺术史》到《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以下简称《永恒之间》),特立独行的姿态没有变化,只是视域更开阔且更加由外而内折返自身。
最接近人类心灵
《永恒之间》的副标题是“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在所有的文学体裁里,诗歌是最早诞生的,也是最接近人类心灵的。逝者如斯,与时间作对的,有什么能媲美诗歌?
从20世纪纷乱的西语国家、带领风潮的法国走到19世纪的美国、普希金时期的俄国、歌德时期的德国、莎士比亚时期的英国,后面是文艺复兴的意大利、中世纪的波斯和阿拉伯、古罗马、古希腊,本书在空间上囊括了最主要的国家,跨度和振幅是非常大的,更在结构设计上破坏了习常的叙述秩序。这是一趟倒溯之旅,明确了与时间作对、与传统对抗的决心。
李炜建立了自己的规则,他是自己的形式主义者。他以10个字(战、新、私、名、哲、戏、学、译、才、传)命名书的10个章节。他是狂放不羁的,他也是审慎的,被拈出来的每一个字都藏着巧思,浓缩了每个时期代表诗人的气质与时代特征。
“她步步潜近,环视四周,寻找猎物”,“她”指代死神。“她的斩获里将有五个半诗人。凑不成整数,是因为第六个人其实是一位哲学家,尽管他也作诗、写小说。”李炜不在意是否完整陈述这些诗人的死亡事件,他的行踪本身就如神出鬼没的死神,挑选那些刚刚萌芽的奇才,倏忽间,巴列霍被收走,“一个倒下,四个半诗人在死神的名单上继续等待”;命运的齿轮晃悠轮转,然后,带走了洛尔迦,“于是,两个倒下了,三个半诗人继续等待”。有种推理小说的诡谲氛围,鬼魅般的拉丁谶纬格言,附着诗人的命运,一个一个地接踵陨落。
诗行形状是诗意的一部分
T·S·艾略特说,诗歌是“高级消遣”。诗人像顽童,爱玩新花样。比如,阿波利奈尔的图画诗,诗行或弯曲,或扭转,或倾斜,时而构成圆圈,时而方块,时而三角,李炜描述为“在风中翩然起舞,却又遵循地心引力”,并连接了古希腊“造型描述”的传统,说明诗行的形状是诗意的一部分。诗人们我行我素,狄金森就是一例。“很久很久以前”,李炜用此句式勾起缅怀,这句话的每次重复使用都是狄金森生活或心灵某个层面的揭幕。其中一次,“是时候说说这些该死的破折号了”。那么滥用,那么频繁,总是不合规定,难免被人批评。很久以后,在现代性的语境里,人们才会赞赏这些独具匠心的运用,有人说,狄金森的破折号就像乐符,标记片刻的间断,有余音绕梁的效果。
特里·伊格尔顿的《如何读诗》强调了“寻求形式”的重要性。因为诗差不多可被定义为形式和内容紧密交织的文学品类。诗尤其揭示了所有文学作品隐秘的真理:形式是内容的构成,它不只是对内容的反映。语调、节奏、押韵、句法、谐音、语法、标点等,事实上都是意义的生产者,而不只是意义的容器。改变其中任何一个,就是改变意义本身。
解诗就是解读自我
评论家吴晓东曾以“临水的纳蕤思”这个古希腊神话的原型形象去诠释“诗的自传”以及艺术本身。吴晓东说,真正的艺术无法脱离形式,然而又是一种心灵与精神性的存在;它与表象联系在一起,“却是以其自身的方式寻求并发现表象后面的某种东西”。
《永恒之间》是诗论,也是另类诗集,是创造性的产物。诗人是语言的炼金术士。李炜注重语言潜能的挖掘,寻找语言呈现意义的可能性。李炜解诗的过程,不仅仅是激活对于经典诗歌的重新发现,他的想象力也在诗歌这样的精神形式里得到了充分的飞翔。
10个命名,赋予诗人及诗歌以名相。每个字,都在界定一种共同性,签署一项诗歌的概念契约。战:聂鲁达、乌纳穆诺、帕斯共有的为普天下的穷人和受迫害者代言的意识;新:波德莱尔、兰波、“毕加索帮”等法国先锋派不走寻常路的人生观;私:狄金森、普拉斯、里奇私密的独白;名:普希金太阳一般的诗才,与俄罗斯诗人对名誉的格外重视;哲:荷尔德林、温克尔曼、费希特、尼采,德意志的哲思……路过往昔的那些时间点,辨别莎翁戏剧的真正作者,参与文艺复兴的人文运动,回到古罗马,回到古希腊,最后,我们前去拜访萨福,因为,“她是古往今来书写爱情的诗人中,最杰出的那一位”,而爱情,“也是贯穿从古至今、普天之下所有诗歌的唯一题材”。情感是诗歌大厦的基石,从古至今,莫过于此。
《永恒之间》是以英文写作的。李炜自述,这部作品引用的诗歌,有些是他不懂的波斯语、阿拉伯语和少量方言诗歌,这些只能依赖于各种英译版本,其他的诗歌都是以他自己的翻译为基础,先根据原作译成英文,然后与本书译者一起转换成中文。这些诗歌从它们原初的语言里走了出来,在一个人的身上产生了某种含混,融合了一个人的美学观念和文学经验,继而形成了一个人鲜明的风格。
李炜低头写作,当他抬起眼的时候,有否寻觅遥远不知何在的巴别塔?有无一种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感觉?诗歌的历史就像水面的涟漪和山谷的回声,我们需要辨识,需要聆听,才能打通彼此之间的隔阂。庞德是那么欣赏中国古典文化,李白是他的偶像,可是,李炜毫不留情地讥嘲庞德的译作连白话的口语都不如。李炜以古波斯诗人鲁米在20世纪美国的走红为例,探讨记名伪作的盛行和诗歌在不同族群之间流播的异化现象。李炜反对直译和那些试图押韵的译作,认为太僵硬。李炜转述尼采之语,说翻译是“一种征服”,一种侵略行为;或如弗罗斯特所言,“所谓诗,就是在翻译过程中丧失的东西。”可是,就算难免他解和误读,翻译仍在破除藩篱,好的翻译皆有慈悲心,都在努力涵濡不同语言,沟通远缘文化,创造而又化生。临水鉴影,菩提明镜,窥得世界的些许奥秘,寻得自身散落的一抹微尘,那就够了。
全书意象纷呈,句法独特,作者行文跳跃飞扬,充满着诗思张力,一方面让诗歌意旨深杳,一方面又让思想诗性流溢。解诗者和写诗人的契约维系着一种快感、一项条件。这种快感、这项条件,开示我们以另一种眼光来领悟诗歌的遗产,不作外部人的观察,进入吧,这是我们自己寄寓其间的宇宙星辰。(林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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