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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粮食,古人何为?
2020-10-13 09:30:20
文章来源
海南日报

  《朱子家训》中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崇尚节俭、珍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很早就意识到天下之事,常成于勤俭而败于奢靡。他们当年如何节约粮食、惩治浪费行为呢?


清代陈枚彩绘本《耕织图》。 图片均为资料图


北京故宫博物院珍藏的五彩耕织图瓶。


  

  五谷之熟,岂易易耶?

  

  明代余继登《典故纪闻》中记载,明成祖朱棣一日上完早朝后巡视皇城,见太监用白米喂鸡而勃然大怒,他训斥曰:“此辈坐享膏粱,不知生民艰难而暴殄天物不恤。论其一日养牲之费,当饥民一家之食,朕已禁之矣。尔等职之,自今敢有复尔,必罚不宥!”糟蹋粮食的太监随后被重打二十板并枷号半月,以示惩罚。

  

  在《庭训格言》中,康熙皇帝也曾这样教导后代子孙:“夫天地之生成,农民之力作,风雷雨露之长养,耕耘收获之勤劳,五谷之熟,岂易易耶?……奈何世之人惟知贵金玉而不知重五谷,或狼籍于场圃,或委弃于道路,甚至有污秽于粪土者。轻亵如此,岂所以敬天乎?夫歉岁谷少,固当珍重,而稔岁谷多,尤当爱惜。”

  

  中国人一向敬畏自然,视天地为衣食父母,但世事无常,天地万物有其自然发展规律。丰年之后,难保出现灾年,唯有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不惧冻馁;若是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难免有忍饥挨饿的一天。

  

  《清宫逸事录》中说,一次,道光前往香山健锐营巡视,发现很多八旗兵丁的宅院养猫养狗养鸟,那些猫食狗食鸟食多为小米黄米、鱼肉骨头等,十分浪费。道光见后十分生气,当即训斥,“八旗将士当牢记古训,操演技勇,练习骑射,而今却提笼架鸟、戏猫逗狗,朝廷发放的钱粮就这么糟蹋了。真是不知农人劳作之苦,如挥霍无度,迟早败掉家业!”事后,道光下令:“即日起,健锐营总统大臣、翼领、翼长罚俸半年,兵丁俸银、俸米减半!”

  

  苏轼“房梁挂钱”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北宋时期的文学家、美食家苏轼,曾自称“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其实他在饮食上十分节俭。

  

  在《节饮食说》中,苏轼给自己定下规矩,“东坡居士自今日以往,早晚饮食不过一爵一肉”“有尊客盛馔则三之,可损不可增”“有召我者,预以此告之,主人不从而过是,乃止”。其中大意是,苏轼平时吃饭,不过一荤一酒;自己请客或别人请吃饭,也不能超过三个肉菜,否则就不赴宴。苏轼如此,绝非造作,其用意是:“一曰安分以养福,二曰宽胃以养气,三曰省费以养财”。这等节俭,自是修养功夫。

  

  后来,苏轼被贬黄州,他不但自己亲自耕种,还实行计划开支,这就是后来曾国藩都为之效仿的“房梁挂钱”。据说,苏轼将钱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三十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分好的钱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取下一小份,作为当日的生活开支,如有结余,就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

  

  雍正为剩饭两下圣旨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中国是大国,如不能居安思危,难免有后顾之忧。古人写诗说,“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惟有丰年不忘饥馑,珍惜每一粒粮食,才能做到有备无患。又如“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些诗句,都是古人重视粮食安全的警句。

  

  为了处理剩饭剩菜的问题,雍正专门下过两道圣旨。第一次是在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给御膳房下旨:“凡粥饭及肴馔等食,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委弃。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其大意是剩饭剩菜不许丢弃,可以给服役下人吃;如果人不吃,就用去喂猫;如果猫不吃,就晒干后拿去喂鸟,总之不能浪费。雍正还特别警告说,“我会派人不时检查,谁要是违反,必定治罪。”

  

  或许因为执行的情况并不好,雍正三年后再次就浪费粮食的事发出上谕:“朕从前不时教训,上天降生五谷,养育众生,人生赖以活命,一粒亦不可轻弃。即如尔等太监煮饭时,将米少下,宁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以致余剩抛弃沟中,不知爱惜。朕屡屡传过,非止一次。恐日久懈怠,尔总管等再行严传各处首领、太监,见有米粟饭粒,即当捡起。如此不但仰体朕惜福之意,即尔等亦免暴殄天物。应不时查拿,如有轻弃米谷者,无论首领、太监,重责四十大板。如尔等仍前纵容,经朕察出,将尔总管一体重责。”

  

  屡下禁酒令节约粮食

  

  俗话说得好,人无俭不立。人种粮、粮养人,珍惜粮食就是尊重劳动、敬畏自然的体现,惜粮就是惜福。《朱子家训》中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这句警世名言,应成为国人之家训,代代相传。

  

  明清时期,京城食用的粮食大多从南方经大运河运来,时称“漕粮”。由于运输成本高昂,一石粮食往往费银数两,而有些八旗兵丁“不知运粮之艰,既得粮米,因暂时有余,遂卖银钱,以供几次饱餐醉饮。及米不继之时,妻子又皆不免饥饿。”因此,清朝严禁卖米与奢费,可有些人认为这不过是寻常小事而有烦言,康熙则驳斥说,“米者养人之本,为人上者,不留心省察,可乎?”

  

  清朝重视粮食安全与保障,还体现在禁止烧锅酿酒上。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因山海关外发生旱灾,而“彼处蒸造烧酒之人将米粮糜费颇多”(民间大肆酿酒而导致粮食浪费),康熙特命户部侍郎赛弼汉前往奉天,会同将军、副都统等严加禁止。随后二十余年,清朝都禁止直隶、湖广、江西、陕西等南北九省烧锅酿酒。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特别召见直隶巡抚赵弘燮,再次强调严禁烧锅酿酒,并对失察官员加以重处,其严禁烧锅酿酒的理由有二:一是大量浪费粮食,有悖崇俭禁奢的社会风气;二是认为此乃小民逐末利的表现,不利于农业生产。直到康熙末年,在粮食问题相对安全后,禁酒令才有所放松。(金满楼)


责任编辑:李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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