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183个县(市、区)、乡镇(街道)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报送的8个项目全部入选,申报成功率100%,是少数民族自治区中获评数量最多的自治区。截至目前,广西共有40个项目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由文化和旅游部命名,是指具有某一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民间文化艺术,且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特定区域。命名周期为3年。主要涵盖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体育、游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包括摄影、合唱、油画等当代兴起的其他文化艺术形式。
1987年至2003年,全国共命名了486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2007年至2008年,为规范“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和管理,原文化部制定并颁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将名称统一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并在全国范围内重新组织开展了命名工作。
长期以来,自治区文旅厅积极指导各市、县(区)充分发掘地方特色文化亮点和潜力,把创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让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促进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生活、融入产业。
2011年至今,广西共有40个项目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2011—2013年度12个,2014—2016年度13个,2018-2020年度7个,2021—2023年度8个。
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广西8个入选项目
南宁市
武鸣区“壮族三月三”
马山县“壮族会鼓”
河池市
宜州区“刘三姐歌谣”
崇左市
龙州县金龙镇“壮族天琴艺术”
防城港市
东兴市江平镇“独弦琴艺术”
柳州市
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芦笙踩堂舞”
来宾市
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黄泥鼓舞”
桂林市
永福县“彩调”
广西8地
入选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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