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遭罚
2020-03-31 1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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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网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凉银罚字[2020]1号)显示,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对单位处35万元罚款,对1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处2.25万元罚款。

  

  官网显示,西昌金信村镇银行于2010年6月成立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是由大连银行发起,当地政府持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业机构,是四川省三州地区成立的第一家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

  

  以下是行政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周子章

西昌金信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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