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农商银行原客户经理高息集资6.67亿,造成损失近7000万元
2020-04-09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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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网
4月9日,裁判文书网披露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吴兴农商银行员工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半。
被告人何某,男,1969年出生,原系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城西支行信贷部客户经理。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何某以银行客户贷款到期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隐瞒资金的实际用途,以高息为诱饵,向31名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6.67亿元,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及清偿前期债务。
至案发,已归还5.98亿元,造成损失合计6919.91万元。判决书显示,在31名受害人中,单笔损失金额最大的为1818万元,损失最小的为3000元。
2019年1月23日,被告人何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何某房产两套。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何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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