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伙同骗取200万银行贷款,武冈市一对翁婿翻脸,并双双被告上法庭。
1985年出生的谢某,原系武冈包商村镇银行信贷员,其岳父王某则在广东经商。
合伙骗贷200万
2014年4月份左右,王某向谢某提出以房产作抵押在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贷款,用于去贵州投资。后双方考察后决定不到贵州投资,将贷款用于外借收取利息。
根据当时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要求,贷款在本地有经济实体,贷款必须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投资或者其他行为。为了让岳父王某具有贷款资质,谢某伪造了全套虚假资料,并让岳父在在资料上签字
同时,王某以房产作为抵押(该房产协定价值为385万元),用于向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贷款。
2014年6月17日,武冈包商村镇银行向王某账号放款200万元,贷款种类为小企业贷款,贷款用途为进货,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2%。
因决定不去贵州投资,王某同意贷出来的款交给女婿谢某管理投资,谢某以月息3分(年息36%)将钱转借给段某。
一年后,200万元贷款及利息由谢某找过桥资金偿还。王某和谢某决定,再次向武冈包商村镇银行重新续贷230万元。
因出借给段某的资金未能收回,第二笔230万元贷款到期后,王某和谢某未能按期还款给银行。
而谢某与王某的翁婿关系,最终被武冈市包商村镇银行获悉。2016年4月4日,因谢某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客户串通向有权审批人提供虚假审查报告,武冈包商村镇银行对谢某给予开除处分。
岳父与女婿翻脸
由于银行贷款未能偿还,王某抵押房产将有被处置可能,这对翁婿也最终翻脸。从2016年开始,王某多次反映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违法发放贷款致其经济、精神受损,要求解除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期间因严重扰乱包商银行的正常办公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
据王某供述,“我向武冈包商村镇银行第二次贷款的所有资料上面的日期都不是我签的,谢某也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我向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贷款的钱我自己一分钱都没有得到。”
而谢某认为,将款项借给段某投资,其岳父王某是知晓的。谢某表示,“我姐夫也跟王某说:亲爹你只管放心,由你女婿谢某把你管这些钱,到时候把你这些钱变500万元,谢某也可以搭你点福子,你只管放心。王某听后没作声只笑了一下。”
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和骗取贷款,2019年5月,谢某和王某双双被刑事拘留。
尽管存在经济纠纷,但“老东家”还是出手向法院求情了。武冈包商村镇银行提交了一份判决案例:武冈市农商行职工单独及伙同他人违法发放贷款537万元的案例,被宣告缓刑。请求法院在对谢某量刑时予以从轻。
武冈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身为金融机构信贷员,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但不依规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反而为关系人伪造、提供虚假申请贷款资料,致使违规贷款顺利通过审核、发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
经决定,被告人谢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犯骗取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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