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其业务范围或将拓宽。记者注意到,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的批复》,同意交银投资通过附属机构交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
根据批复,交银投资应在上述业务范围内重点参与开展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以及长三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相关的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并应严格遵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此外,公司应持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隔离,并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事实上,拓宽政策并非仅针对交银投资。记者注意到,从2月28日至今,银保监会已经陆续放开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上述业务范围均在上海。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莜芮认为,这是为拓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启动的一种试点尝试。探索协调短期股东回报率与化解金融风险目标之间的矛盾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主要是由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资金多为市场化融资渠道所得,成本较高。作为市场化机构,股东回报率是不可避免要考虑的问题。债转股业务存在不确定性较大、资金回报周期长等风险,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需探索协调短期股东回报率与化解金融风险目标之间的矛盾,同时要符合监管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指出,当初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为了处置不良资产,但是银行资本实力强,因此尝试做一些新业务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既可以满足这些机构自身的经营需求,同时还能够通过这些机构的投资撬动更多资金进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实现对这些领域的支持。
债转股是商业银行参与权益市场的重要渠道,和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投贷联动不同,债转股使银行有机会参与潜在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的非银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必须为境内商业银行。原银监会最早于2017年7月20日批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随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相继获批开业。根据五大行2019年年报数据,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年利润加起来超过19亿元,其中工银投资总资产1295.67亿元,净资产140.27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5.63亿元;建信投资资产总额1026.80亿元,净资产124.17亿元,2019年净利润2.87亿元;农银资产总资产988.76亿元,净资产109.04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5.50亿元;中银资产资产总额726.13亿元,净资产103.88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3.26亿元;交银资产总资产378.50亿元,净资产101.54亿元,净利润1.74亿元。为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规范银行债转股行为,2018年6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
金融
金融市场
资产投资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