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从明确2020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加强监管政策引领等七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分析认为,当前银行体系在服务“三农”方面仍存在供给短板,与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具备一定优势,可深耕“三农”领域,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显示,2019年,中国银行业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多措并举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致力改善“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环境。截至201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35.19万亿元,同比增长7.7%;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9万亿元,同比增速10.1%,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万亿元,较年初增速24.6%,贷款余额户数2100多万户,较年初增加380万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2018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
金融供给方面的短板是制约我国“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各银行机构也不断加大投入,但与“三农”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近期的监管层表态,以及发布的政策来看,增加“三农”金融服务供给是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点。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中小银行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中小银行大概有4000多家法人机构,总资产在77万亿元左右,中小银行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主力军。银保监会今年会加大中小银行改革重组工作力度,也将对中小银行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中小银行将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特别是为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4月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也提出,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银行机构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银行体系的差异化服务能力不足,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仍有提升空间。在金融改革方向引领下,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机构应立足当地,加速“下沉”服务,服务好“三农”。
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指出,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部分机构存在“进城离乡”现象,偏离了支农、支小的主业。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认为,当前银行体系在服务小微、“三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型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在放贷速度、服务灵活性等方面,金融产品与服务并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二是中小银行具有客户、区域优势,理应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主力军,但中小银行还未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认为,无论监管规则约束,还是市场规律自身,都决定了“三农”领域对于许多中小银行的潜在价值。近年来,监管与政策不断强调,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扎根服务地方金融需求,尤其是处于城乡和农村的金融机构,事实上也难以参与日益激烈的城市金融市场竞争。只有强化自身能力,以创新为源动力,以风控为保障,深耕“三农”领域,才有可能“杀出一条血路”,而防止经营失败甚至退出市场。
此外,建立与“三农”金融服务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是近期政策的一大重点。专家认为,通过明确的评估体系来客观地衡量政策实施效果,将使政策目标更为精准。
3月27日,央行会同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据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金融机构实行激励约束。
《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各银保监局要明确辖内法人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要求,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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