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农商行员工违法放贷200万获刑,原董事长受牵连被取消任职资格5年
2020-04-27 10:22:51
文章来源
和讯网

  银行客户经理把关不严,会计所出具失实审计报告,让借款人成功从银行骗取200万元贷款,最终涉事员工获刑1年,原董事长受牵连被监管部门取消任职资格。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上述骗贷案的具体经过。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江,男,1984年出生,山西垣曲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虚假资料骗得贷款200万元

  

  经审理查明:垣曲县中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控人为陈某,2017年11月份,陈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向山西垣曲农商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

  

  2018年1月19日,垣曲县农商行给垣曲县中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发放贷款200万元,陈某将其中100万元用于归还欠款及个人挥霍。贷款后因不能正常结息,垣曲县农商银行行后将此笔贷款依法起诉至法院。

  

  截止2019年5月份,共造成200万贷款本金及利息27.86万元无法收回的重大损失。

  

  银行员工与会计所成“帮凶”

  

  案件审理中发现,虚假资料之所以能骗贷成功,既与银行客户经理把关不严有关,还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失实审计报告。

  

  其中,张某江作为该笔贷款业务的主调查人,未按规定严格履行贷款业务调查职责,违规作出调查报告认为,借款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前景可观,符合贷款和担保条件,同意办理贷款200万元。并在贷审会上汇报该笔贷款的调查情况时,认为借款公司有实体,经济实力较强,同意发放贷款的意见,且在贷款发放后也未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必要核查,造成了该笔贷款无法追回的重大损失。

  

  此外,山西锦泰会计师事务所实控人张某伟收取4800元费用后,在委托方没有提供原始财务凭据和未对中岗装饰公司财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出具了晋锦泰财审(2017)0224号和0225号两份审计报告,严重不负责任。

  

  经查,会计所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重大失实,并造成严重后果。

  

  2018年12月27日,张某伟被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民警抓获;12月30日,河津市公安局民警让垣曲县农商行让行长通知张某江到单位后,将被告人张某江带走。

  

  法院认为,张某江身为国家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江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张某伟判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事实上,上述违法放贷的现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关注。

  

  针对垣曲农商银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7月,运城银保监分局公布第6号行政处罚,对垣曲农商银行罚款20万元。对原客户经理张某江警告,并对原董事长薛仰舵取消任职资格5年。

  垣曲县农商行员工违法放贷200万获刑,原董事长受牵连被取消任职资格5年

  另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2020年3月,法院驳回张某江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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