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未经同意查个人信息违法被罚
2020-04-30 10:29:59
文章来源
发现网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4月29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字〔2020〕7号、11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2项违法行为,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
秦志恒时任交通银行长春红旗街支行客户经理,对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周子章
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
银行
金融监管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