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还能“稳健”吗
2020-06-22 10:37:40
文章来源
经济日报

  近期,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最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罕见地跌为负数。与此同时,有客户针对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暴跌或亏损问题提起了投诉——业内人士认为,这主要因为受到债市调整影响,也与理财产品估值方法调整有关,且短期账面负收益并不代表实际负收益,投资者应理性对待。

  

  近来,不少投资者发现,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浮亏。据不完全统计,近期有十多家银行、几十个理财产品出现了负年化收益率,单位净值和累计净值均出现下跌。还有客户针对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亏损问题提起了投诉。

  

  银行理财产品不是以“稳健”著称么?为何会净值浮亏呢?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自2018年4月发布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其明确要求银行理财要打破刚性兑付,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随后,根据监管要求,银行理财开启了“净值化”转型之路,即净值化管理、不设预期收益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定期开放。

  

  在此背景下,今年4月以来,债券市场出现了震荡调整,纯债类银行理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净值浮亏;此外,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迎来收官,此前的“摊余成本法”已逐渐被摒弃,新理财产品多采用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允价值计价”算法,在此算法下,理财产品的净值更易产生波动。

  

  因此,当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不再保本保息,产品净值出现浮亏是市场短期波动下的正常现象,投资者对此应理性看待。

  

  多个净值型产品“浮亏”

  

  针对近期“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净值型产品出现本金亏损”的消息,经济日报记者登录招商银行手机银行APP发现,截至6月16日,其代销理财子公司“招银理财”的一款名为“代销季季开1号”的理财产品,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为-4.42%,截至6月10日的单位净值为0.9988,跌破1。此外,该行另一款“季季开2号”理财产品的净值也跌破1。官网信息显示,截至6月10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0.9994,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为-0.73%。

  

  具体来看,以上两款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类,定期开放,每3个月开放一次,100%主投固收类资产,不参与股市,通过票息收益积累,根据市场变化择机交易。

  

  近期理财产品净值出现浮亏的并非只有招行。记者发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机构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也曾出现浮亏,如“建信理财睿鑫最低持有90天开放第2期”产品,截至6月16日最新净值为0.999775。从投资范围看,现金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比达80%以上。从风险等级看,以上产品均属于中低风险、中风险级别,即R2、R3。“也就是说,投资者不应把净值浮亏与高风险级别挂钩,这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某股份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说。

  

  “近期出现浮亏的理财产品主要受债市调整影响,又恰逢该产品的申购赎回开放期,如果投资者在此时赎回,就可能会损失本金。”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殷燕敏说。

  

  殷燕敏表示,根据“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理财正逐步从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产品运作模式也从原来的封闭型转变为可随时申赎的开放式或定期开放产品。

  

  因此,如果某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那么,它将更类似于债券型公募基金,其资产净值会随市场变化而出现一定波动;但与债券型公募基金相比,目前,纯债类银行理财的回撤幅度相对较小。

  

  估值方法“生变”

  

  值得注意的是,债券市场的变动仅仅是此次出现浮亏的原因之一,更为重要的是——根据监管规定,净值型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已出现新变化,从此前的“摊余成本法”变为“公允价值计价”。

  

  这两种估值方法有何区别?为何要做出调整?新方法将如何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产生影响?

  

  “所谓‘摊余成本法’,是一种金融资产的估值方法,即将持有到期的利息平摊到每一个计息日中。”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该方法不利用资产池模式来应对投资者高频次的赎回需求。

  

  但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迎来收官,过渡期时可以使用的“摊余成本法”已逐渐被摒弃,新产品多采用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允价值计价”。其中,《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即“理财新规”明确要求,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应坚持“公允价值计价”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

  

  “用公允价值计价评估后的理财产品,在业内被称为‘真净值’产品。”上述股份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说,之所以叫“真净值”,是因为该估值方法使得理财产品的净值和市场价格更贴近。

  

  但与此同时,“公允价值计价”也存在一个“问题”,它会使得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较大,特别是当市场处于大幅震荡状态时,采用该估值方法计价的理财产品,其净值波动会远远大于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甚至在特定情况下会出现净值浮亏。

  

  尽管如此,为何监管层仍引导商业银行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业内人士表示,该方法能够大幅降低刚性兑付风险。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银行理财‘存款化’,隐性刚兑压力相对较大。”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说,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是债权债务关系,而资产管理行业更多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或信托关系,即“受人之托、代客理财”。

  

  因此,只有打破刚兑,才能更好促使银行理财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业务本源,向投资者传递“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进而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净值波动将成常态

  

  面对以上浮亏现象,投资者该如何理解应对?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是大势所趋,也是监管要求,随着这一过程不断推进,浮亏出现的频率有可能会越来越高。

  

  普益标准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二季度至2020年一季度,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已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其中,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规模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的比例,已从2019年年中的36.7%上升至今年一季度的52.45%。

  

  而近期纯债类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浮亏,是市场短期波动下的正常现象,对此投资者无需惊慌失措。

  

  “理财子公司个别产品出现负收益,这是一次难得的‘压力测试’机会,如果能顺利推动投资者接受打破刚兑的现实,将显著促进后续理财子公司产品线的延伸与风险资产的配置。”兴业研究公司研究员乔永远说。

  

  由于净值型产品摆脱了资金池操作模式,银行理财过去的“较高收益、较高流动性、无兑付风险”特征难以维持。此外,如果沿袭过去的“摊余成本法”和“收益刚兑模式”,银行理财产品可能会局限在“低收益—报价型”区间内,将较难满足投资者的中长期财富保值增值需求。

  

  “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承担了风险,但也会享受到红利。”乔永远表示,接下来,利率水平可能在较长时间内维持低位,理财产品要想获取更高回报,需要拓展资产配置边界,以获得风险溢价,但这需要承受一定的短期波动风险。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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