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破藩篱,盘活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监管松绑个贷批量转让或只是开始。
近期,监管部门就《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通知显示,已批复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试点方式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进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其中,对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被认为是此次《意见稿》的最大亮点。“对公的单户不良资产转让,银行一直都可以做;在个贷不良允许批量转让方面,同意个人批转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建议后面针对不良资产的政策可以步子再迈的大一点。”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马赛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个贷可以批量转让,涉及到机构将如何应对?国内资产管理公司(AMC)此前主要涉及对公不良资产业务,有四大AMC管理层人士对记者表示,若配置分支机构,也要根据商业化原则,如果个人不良贷款的量不大,收购之后很可能要反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处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属地化的优势,但是对个人不良贷款处置可能也存在着人手不足的问题;是否参与业务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突破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限制
根据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次发文只是征求意见,并非最终文件。发文对象包括各银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根据《征求意见稿》,试点参与不良贷款转让的银行有18家:六大国有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机构包括:四大AMC、符合条件的地方AMC、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
其中,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主营业务突出、监管评价良好,并由升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同意意见。地方AMC可以受让本省区域内的银行不良贷款,今后根据参与试点的地方AMC具体情况及市场需求等逐家放开地域限制。
试点范围内的银行和收购机构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参与试点业务。其中,参与试点的个人贷款范围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
有四大AMC管理层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此前也有不少银行和他沟通接洽个人不良贷款转让的业务,该人士建议银行向监管方面提议从制度层面放开限制。从征求意见来看,银保监会对个人不良贷款转让终于有所突破。“银保监会在商业银行的呼吁之下,兼顾各方面做出的决定,个人认为是一件好事。”该AMC管理层人士表示。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建议监管部门应放宽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受让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商业银行逾期60天以上非不良资产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确保商业银行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释放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活力。
根据《征求意见稿》,试点银行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不良贷款的转让标准和范围,并制定转让方案走内部审批,然后在银登中心集中办理登记,进行挂牌展示,对AMC发出邀约,意向投资人再向银登中心提出申请,银行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资人。最后通过一次竞价和多次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唯一受让方。
个人不良贷款何以“出表”
此前,不良个人贷款不能向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因此难以出表。但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后,便可以在银行出表。根据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规定,个人贷款(包括向个人发放的购房贷款、购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费贷款等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各类贷款)不得进行批量转让。
上述AMC管理层人士分析称,当时国家就是防止个人恶意逃废债或者是恶意催收:第一是担心个人欠银行的贷款,恶意逃废债,第二,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再转给社会上的机构,怕恶意催收的造成社会问题。另外,个人贷款涉及到的管理成本也比较高,个人贷款一般额度小,不像企业几个亿的额度,资产公司里处置成本也高。“不良资产的量已经比较大了,经济继续下行还会加速暴露,所以银行是真的难受才会要求降低门槛。”有民营AMC负责人对记者分析新规出台的缘由。
据银保监会公布信息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6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98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1%,较上季末增加0.05个百分点。
商业银行近几年都在大力发展个人信贷业务,个人信贷业务单笔授信金额小于对公,但授信客户数量庞大,涉及行业广泛。个人不良贷款方面,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中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个人不良贷款余额为7103亿元,不良率1.5%。据银保监会统计,2020年一季度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比2019年年末上升0.13%,粗略估算,我国个人不良贷款余额接近万亿。
上述AMC管理层人士表示,银行的个人不良贷款不能对外转让,也很难处置,很难在报表中冲抵。“前两年银行都是通过不良资产的证券化(ABS)等方式,首先是不好估值,因为户数很分散。但是它若不解决,商业银行的个人不良贷款就一直在表内,核销又比较困难;不转让出来占它的不良贷款余额,体现在不良率上。”
银行发行ABS品种包含信用卡不良和个贷抵押类不良两个品种。截至2019年底,全年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为143.49亿元,发行总单数为29单,其中信用卡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共计发行22单,发行金额共计69.02亿元;个贷抵押类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7单,发行金额为74.47亿元。
除了发行ABS,另外一个方式是进行不良资产核销,将不良资产冲减至资产负债表外。但是不良贷款核销条件严格,比如债务人死亡等情况。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要进行呆账核销,必须详细说明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以及对借款人、担保人已实施的追索情况、对抵质押物的处置情况等,并履行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核销。
上述AMC管理层人士透露,有银行发行不良贷款ABS时,提议AMC出资做劣后,但是AMC内部决策程序很难通过,因为不管出资金额多少,最后对整个个人不良贷款的回收率很难评估及进行估值。如果对于某家企业,可能5天就能评估出来,但是一个亿的本金可能涉及到上千户,很难挨家挨户的调查,成本太高。
万亿个人不良市场如何消化
四大AMC此前一直专注对公业务,在个人不良贷款处置上尚无相关部门配置。对于是否要设置个人不良贷款的业务,上述AMC管理层人士表示,四大资产公司的机构一般设置到省级别,尚没有涉及到县级别,个人贷款很可能有些分布在全国各地,存在的很多问题无法触及。如果配置分支机构,也要根据商业化原则。如果个人不良贷款的量不大,最后收购之后很可能要反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处置。
何为反委托处置,该管理层人士解释称,可能商业银行将批量个人不良资产转给资产管理公司,然后资产公司再按照商业化的原则反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处置。商业银行转让后可以实现不良资产出表,资产公司可以打折清收。资产管理公司要么委托原商业银行处置,要么委托社会的有关机构进行处置。
对于个人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上。在征求意见稿中禁止了二次转让,《征求意见稿》表示,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个人贷款的相应催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配备相应机构和人才队伍。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
本次试点并没有禁止委托催收,但是明确了委托方对清收机构的管理责任,对于政策放开最为担忧的暴力催收问题设置了预防措施。“禁止二次转让是担心现在资产公司收购了以后,再转给民营的投资机构,民营投资机构用各种手段去催收,也造成社会上的问题。”上述AMC管理层人士表示,资产管理公司不转让,但是可以委托在原商业银行进行催收,权利是属于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表内的不良贷款解决了;另外AMC可以委托社会的机构,若委托清收效果好,给予一定的代理费,这样就解决了资产管理公司人手不足的问题。
有分析人士认为,地方AMC在承接此项业务上可能更有优势。对此,上述AMC管理层人士认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属地化的优势,但是对个人不良贷款处置可能也存在着人手不足的问题;第二是否参与业务也要基于对自身业务的判断,根据各个资产公司自己的实际情况。
有地方AMC业务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尚未收到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也有部分民营AMC希望参与到市场中。马赛认为,活跃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要打破藩篱,让更多的民资外资和处置机构参与进来。建议赋予不持牌AMC批量收购不良资产包的权利。
王天宇此前也建议放宽不良处置市场化准入标准,允许符合资格的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包,以拓宽不良处置渠道,加快处置进程。
另外,《征求意见稿》要求,收购后不得二次转让、禁止暴力催收、对于五类不良贷款禁止转让: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等政策性、导向性贷款;虚假个人贷款、个人教育助学贷款、银行员工及亲属在本行的贷款;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贷款等。
虽然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后在银行已经出表,但在征信记录方面,《意见稿》表示,不良贷款转让后,债务人的银行征信记录变更等权益一并转让给受让人,由受让人根据债权后续清收处置情况决定是否清除或变更不良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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