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业银行完成股权托管最后期限已至 多地陆续宣布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结果
去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提高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与股权管理水平起着关键作用。按照规定,今年6月底是银行完成股权托管的截止日期。进入7月份,已有十余个省份陆续披露了当地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工作进展。从已公布的完成情况看,大多数省份已按要求如期完成了银行股权托管工作。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部分银行因公司治理水平较弱出现了一些股权乱象,股权托管是加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数量众多的非上市银行完成股权托管工作,将有助于做好这些银行股权穿透式监管工作,解决此前存在的包括部分股东利用信贷、受托资金入股银行,成立空壳公司或者其他管理公司,代持或者控制银行股份等现象。
《办法》下发已一年
强化对股东穿透式管理
为了充分发挥股权托管作用,规范银行股权托管行为,提高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与股权管理水平,去年7月份,银保监会印发《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股权托管方式,并规定了股权托管基本业务框架。
根据规定,已经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的商业银行,其股权托管工作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非上市商业银行则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股权托管机构,即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代管。
由于已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的银行均在IPO或挂牌前完成了相应的股权托管及确权,因此,数量众多的非上市银行是此次《办法》规定的主要对象。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已突破4000家,绝大多数均为非上市银行。
董希淼表示,《办法》对商业银行股权信息进行登记,托管机构定期向监管报送信息,尽早发现问题,避免股权管理不透明现象的出现。《办法》主要针对中小型非上市银行,要求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股权进行托管,而这类银行此前出现的银行股权乱象也较为集中,包括隐瞒股权、入股资金来源不明晰、代持股权、股权层层嵌套等。众多的非上市银行在完成托管及确权后,将提升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此前出现的部分银行股权乱象将无处可遁。
各地基本如期完成
非上市银行托管
根据与《办法》同时配套下发的《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为全国各地非上市银行完成股权托管的最终截止时间。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7月份以来,已有包括四川、广东、湖南、贵州、江苏、青海、江西、上海、深圳、福建、天津等在内的多地披露了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的完成情况,而这一数据仍在持续更新。
上述省市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披露的情况显示,各地通过与商业银行积极沟通,优化托管工作方式,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克服了疫情影响、股东数量多、股权结构复杂等难题,大部分省市的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工作已如期完成。从而有效地协助商业银行进一步做好股东管理,配合商业银行规范股东行为。
只有部分省份银行因特殊原因,在获得当地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暂缓托管。
根据相关规定,除了在6月底前需要完成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外,股权确权也应与股权托管工作同时进行,并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在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而通过披露信息来看,目前多地的非上市银行确权完成比例也均达到了这一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在非上市银行陆续如期完成股权托管和确权后,在帮助商业银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同时,也为加快资本补充、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兴业研究高级分析师郭益忻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表示,非上市银行股权完成托管后,将有助于明确资本家底,夯实股权结构。这对于未来吸引其他合意投资者增资入股或从财务角度进行投资,都将起到正本清源的积极作用。此外,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本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来认购中小银行的可转债,“而股权明晰、公司治理完善的银行将会更容易得到专项债资金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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