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高管任职要求严格 乌鲁木齐两名支行长先后被否
2020-07-10 09:01:26
文章来源
和讯银行

7月8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新疆银保监局对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拟任行长谢憬、乌鲁木齐银行恒丰支行拟任行长钟建华做出不予核准决定。

  

  公告显示,新疆银保监局经审核,谢憬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第七十九条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予核准谢憬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同时,乌鲁木齐银行恒丰支行拟任行长钟建华也因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相关规定,任职资格被否。

  

  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监管对拟任高管要求严格,品行、声誉、家庭财务稳健性到知识、能力都在考量范围内。

  

  以下为批复原文:

  

  


责任编辑:刘利香

农业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

支行行长

任职资格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