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股东欠债不还 拖累其他股东持股被拍卖
2020-08-10 09:00:27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第一大股东举债不还,竟然拖累一家银行其他四大股东的持股被全部冻结、拍卖。

  阿里拍卖平台信息显示,四笔河南襄城农商行的股权即将于8月底进行网络司拍。四笔股权分别对应该行第二、第三、第五、第六大股东的全部持股,合计占该行总股本的31.355%。

  但前述股权拍卖与四家股东自身经营状况并无关联,而是他们在为襄城农商行第一大股东——许昌禹王置业的2亿元重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时,后者未能完成还款所致。

  涉及2亿元

  债务重组质押担保

  据阿里拍卖平台信息,河南襄城农商行四笔股权将于8月27日10点至28日10点在郑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

  这四笔被拍卖股权分别涉及襄城农商行4453.25万股、3995万股、3642.5万股、3525万股股份,合计占该行总股本的31.355%。股权起拍价则在评估价基础上打了七折,合计约2.13亿元,折合1.365元/股。

  前述四笔股权正好对应该行第二大股东双建商贸、第三大股东首山投资、第五大股东龙润园林、第六大股东花博园投资的全部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8.94%、8.02%、7.31%、7.08%。

  然而,四家股东所持股权被集体拍卖,与其自身经营情况似乎并无联系。襄城农商行第一大股东许昌禹王置业的一笔2亿元重组债务,是上述四笔股权被拍卖的导火索。

  据了解,2017年1月23日,河南地方AMC——中原资产与北京福洲地产、许昌禹王置业、许昌九洲鸿豫置业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

  据历史工商信息,北京福洲、禹王置业、鸿豫置业当时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北京九洲鸿运实业集团。后者当时由张松洲、王春花夫妇控制。

  按照上述协议约定,中原资产出资2亿元收购北京福洲对禹王置业享有的2.003亿元债权,禹王置业分期24个月向中原资产支付重组债务金额及重组宽限期补偿金共计2.44亿元。

  同日,中原资产又和北京福洲及张松洲夫妇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福洲、张松洲夫妇为禹王置业、鸿豫置业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外,中原资产又分别和双建商贸、首山投资、龙润园林、花博园投资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四家公司以其持有的襄城农信社股权对协议项下禹王置业的重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但事实上,四家公司与禹王置业并不存在股权关系。

  3天后,中原资产向北京福洲支付债权转让价款1亿元,又在4月20日分两次支付1亿元。至此,中原资产完成出资责任。

  此后,禹王置业开始向中原资产支付相关融资费用,但支付主体一变再变。除了在2017年3月直接支付200万元重组利息外,此后均由不同公司代禹王置业支付利息。

  而从2018年9月起,禹王置业、鸿豫置业就不再向中原资产支付重组宽限期补偿金及债务本金。中原资产多次催促,债务人均置之不理。

   持股遭司法拍卖

  因迟迟未能还款,2019年6月,中原资产一纸诉状将禹王置业、鸿豫置业,提供质押担保的四家公司,以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北京福洲、张松洲夫妇全部告上法庭。

  2019年7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原资产申请,冻结了双建商贸、首山投资、龙润园林、花博园投资各自持有的襄城农商行股权。

  案件审理阶段,郑州市中院裁定认为,中原资产已依法支付债权转让价款,但禹王置业、鸿豫置业自2018年9月起未再还款,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此外,法院裁定,支持中原资产请求四家公司以其各自持有的襄城农商行在质押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2019年10月底,郑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包括:禹王置业、鸿豫置业于判决之日起10天内偿还中原资产债务本金、重组宽限期补偿金合计2.09822亿元;并以此为基数,按年利率18%支付欠息期间的违约金。

  同时,法院判令北京福洲、张松洲夫妇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建商贸、首山投资、龙润园林、花博园投资以其各自持有的襄城农商行股权在质押价值范围内对前述债务向中原资产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双建商贸、首山投资、龙润园林、花博园投资各自持有的襄城农商行股权被司法拍卖。禹王置业持有的襄城农商行9.2%股权也被冻结。


责任编辑:刘利香

河南襄城农商行

股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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