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1号)显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瑞银行”)存在薪酬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官网显示,上海华瑞银行是全国首批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之一,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由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沪上10余家民营企业发起。2014年9月26日获中国银监会筹建批复,2015年1月27日获开业批复,5月23日正式开业。
据2019年度报告,上海华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00%;第二大股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0%;第三大股东为上海骋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8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上海华瑞银行
薪酬管理
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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