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4宗违法遭罚 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
2020-08-26 08:49:35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5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601939.SH)辽宁省分行存在以下4宗违法行为:个别预算收入业务未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收纳和核算;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169.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6号)显示,关锐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对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7号)显示,高杨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资金结算业务部总经理,对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8号)显示,宋婷汀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9号)显示,姚震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对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罚字[2020]第10号)显示,王轶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信用卡业务部副总经理,对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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