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农商行违法遭央行处罚 违反征信管理条例
2020-09-22 13:10:50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岩银罚〔2020〕7号)显示,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龙岩农商行”)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对福建龙岩农商行处以罚款5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福建龙岩农商行成立于2012年3月27日,注册资本7.1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罗建南,总经理为刘松。大股东为龙岩交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岩交发集团)全资子公司。龙岩交发集团成立于2009年8月14,注册资本35亿元,是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龙岩交发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公路、铁路、港口的项目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等,法定代表人为陈道龙。
以下为原文:
序号 | 企业(个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岩银罚〔2020〕7号 | 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 对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 | 2020.9.14 | 09.18 |
责任编辑:刘悦
福建龙岩农商行
征信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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