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违法收2罚 未履行备付金监督职责
2020-10-29 09:02:26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20】30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601328.SH)上海市分行存在个人征信用户变动未向人民银行备案的违法行为。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决定对该分行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20】31号)显示,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存在以下2宗违法行为: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备付金合作银行,未履行监督职责;未按规定办理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备案。同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决定对该分行处以警告,罚款56.5万元。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悦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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