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商业银行内江分行3宗违法遭罚 对外付出残损币
2020-11-05 09:16:08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发布的成都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成银罚字〔2020〕17号)显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商业银行”)内江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对外付出不宜流通残损人民币;2.未按规定对账户进行备案;3.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宜宾商业银行内江分行行长陶江林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决定对宜宾商业银行内江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以32.1万元罚款;对宜宾商业银行内江分行行长陶江林罚款2.5万元。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悦

宜宾商业银行内江分行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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