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湘江银行被骗贷1亿 员工明知资料造假仍上报审批
2020-11-12 09:04:27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1日讯(记者 田云绯 马先震)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分行卷入的一起1.09亿元骗贷案。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信贷部客户经理胡某明知贷款资料造假,部分人员不符合放贷条件,仍将虚假贷款资料上报审批。胡某共经办贷款8300万元,其中2025.06万元贷款逾期未还。 

  

  判决书显示,2016年,熊某莹在经营邵阳市湘瓷竹木建材批发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瓷公司”)等公司企业过程中,出现资金紧张。经人介绍,熊某莹得知华融湘江银行有一种扶持企业的“五户联保”贷款模式,遂向华融湘江邵阳分行申请贷款。 

  

  华融湘江邵阳分行经考察,认为熊某莹的湘瓷公司符合贷款资质,遂安排胡某和张某芳具体办理该项贷款业务。 

  

  熊某莹为了套取“五户联保”的贷款资金,便以湘瓷公司做担保,自己作为湘瓷公司法人代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找自己的亲友和湘瓷公司的员工,以及湘瓷竹木市场的经营户,通过“五户联保”的贷款方式,到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贷款本息由熊某莹负责偿还。 

  

  熊某莹的亲友和湘瓷公司的员工及湘瓷竹木市场的经营户,碍于情面或者工作关系,答应了熊某莹的要求,并提供了贷款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和资料。熊某莹安排湘瓷竹木市场总经理谢某具体负责落实贷款事宜,安排公司员工伪造贷款所需的湘瓷竹木市场经营户的营业执照、购销合同,虚构房产、汽车资产、银行流水等申报资料。 

  

  华融湘江邵阳分行营业部信贷部客户经理胡某,明知贷款资料造假,部分人员不符合放贷条件,仍将虚假贷款资料上报审批。 

  

  2016年6月30日,华融湘江邵阳分行对湘瓷公司担保的第一批贷款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完成授信后,熊某莹安排谢某等整理10组共49人的贷款资料,让真实经营户回避,并安排人假冒经营户,在市场门面处配合华融湘江邵阳分行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身份等贷款资料。后共计骗取贷款7800万元。 

  

  2017年11月3日,华融湘江邵阳分行对湘瓷公司担保的第二批贷款授信额度1.2亿元。完成授信后,熊某莹安排谢某等整理了10组共25人的贷款资料。后共计骗取贷款3100万元。 

  

  上述贷款共有35户没有结清,逾期金额共计4583.65万元。胡某共经办贷款8300万元,其中2025.06万元贷款逾期未还。经审理查明,熊某莹和谢某共骗取贷款1.09亿元。 

  

  张某芳证言:她在湘瓷竹木建材批发大市场办理五户联保模式化贷款的过程中参与了第一批共10组49户五户联保模式化贷款的授信部审批人审批工作,担任授信部审批人时去湘瓷市场实地考察过两次;还参与了第二批共5组25户五户联保模式化贷款的贷款经办人工作,作为经办人时去实地考察过两次。根据贷款申请资料,湘瓷市场五户联保的贷款申请人都是该市场的经营户,由贷款人提交贷款资料后,她到现场对贷款人的经营场所、库存、经营情况、营业执照等进行考察,并跟客户进行面谈。 

  

  张某芳称,因她和湘瓷竹木批发大市场的员工谢某是初中同学,他们去现场考察时谢某都全程陪同,谢某说这些贷款户都是市场真实的经营户,出于对同学的信任,她就没再对贷款户的身份进行怀疑,她对贷款户造假的情况并不知情。 

  

  判决书显示,2017年8月的一天,由湘瓷公司担保的邵阳市华融湘江银行的第一批贷款7800万元全部到位后,熊某莹约胡某到大希堂公司办公室,为了感谢胡某在贷款过程中给予的关照,熊某莹送给胡某10万元钱。2018年3月,胡某通过朋友将该10万元退给了熊某莹。 

  

  法院认为,胡某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法院判决胡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 

  

  官网显示,华融湘江银行成立于2010年10月,引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湖南原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市商业银行和邵阳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合并新设的一家注册地位于长沙市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77.5亿元。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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