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农商行违法遭罚 个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021-01-05 09:14:17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宜春监管分局2020年第1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显示,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个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宜春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罚款60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5.63亿人民币,谌春阳等350户非职工自然人股东为大股东,持股比例4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悦

江西高安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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