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长江村镇银行违法遭罚 大股东为武汉农商行
2021-01-06 09:12:48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5日讯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报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丽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丽江玉龙长江村镇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农户贷款存在漏报情况;2.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不到位;3.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4.未按照评级流程完成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47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丽江玉龙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7003230680939。企业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玉龙新县城“丽江人家”三期“龙祥苑”15栋一楼,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1%。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官网显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是国务院、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副省级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于2009年9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全行200余网点遍布武汉城乡,并在湖北省内设立了咸宁分行、宜昌分行、黄冈分行,在江苏、广东、云南、海南、湖北、广西等六省(区)设立47家村镇银行。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悦

丽江玉龙长江村镇银行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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