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商银行掩盖不良被罚 涉房贷款超标盈利承压
2021-03-16 09:48:01
文章来源
时代周报

  2020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受新冠疫情冲击,部分中小银行由于经营不规范、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导致资产质量承压明显。


  2月2日,银保监会公示的信息显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银行”)因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资产被罚款30万元。


  据悉,天津农商银行前身是有着六十多年历史的天津农村信用社,其于2010年6月正式改制挂牌成立,是天津市最大的农商行。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连发6份罚单,剑指天津农商银行违规行为,案由包括内部控制缺失、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等,合计罚款100万元。


  此外,近年来,该行经营状况不甚理想,陷“增收不增利”窘境,不良贷款规模持续上升,不良率连续多年处于2.4%的高水平;且该行涉房贷款占比远超监管红线。


  2月5日,时代商学院就上述情况向天津农商银行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对方回复。


  作为天津市最大的农商行,天津农商银行不良率为何居高不下,问题频发?


  一、违规放贷掩盖不良资产,不良率远超同行


  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加大对银行资产质量真实性的核查力度,部分银行因掩盖不良、违规转让不良资产等问题被监管层点名。


  2月2日,银保监会公示的信息显示,天津农商银行汉沽支行因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资产,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梁松树也领到警告处罚。


  无独有偶,一个多月前,该行竟连吃6张罚单,剑指银行内控缺失问题。


  2020年12月31日,天津农商银行及相关责任人接连6次被银保监会公开处罚,案由包括内部控制缺失、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等。其中,天津农商银行合计被罚10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另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近年来,天津农商银行违规被罚次数猛增。2018—2020年期间,该行及相关责任人合计遭银保监会处罚19次。


  其中,仅2020年全年,天津农商银行就合计被罚14次,而且违规“花样多”,案由包括部分个人经营贷款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部分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未相分离,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不符合股权管理监管规定且未按要求整改,违规投资AA级债券,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除内控管理不严外,近年天津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规模也持续上升。


  年报显示,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天津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33.52亿元、34.23亿元、37.6亿元,逐年上升。同期,该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23亿元、22.2亿元、26.69亿元,不断侵蚀利润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天津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始终保持高位运行。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天津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48%、2.47%、2.45%,连续三年保持在2.4%以上。截至2020年9月末,该行不良率仍高达2.41%。


  对比其他直辖市农商行,2019年末,重庆农商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5%、0.95%、0.9%,均远低于天津农商银行。


  时代商学院认为,天津农商银行屡屡违规被罚,突显其内控管理制度有所缺失,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与同行相比,该行不良率偏高,在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双重影响下,其资产质量或持续承压。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中也表示,天津农商银行非标资产规模相对较大,在监管政策趋严的背景下面临一定结构调整压力。且个别非标资产已出现违约,需关注此类资产未来的回收情况对该行资产质量及盈利水平造成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天津农商银行高管“大换血”,行长、副行长等多个重要职位发生人事变动。


  2019年年报显示,于建忠担任天津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任职资格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在履行任职资格程序。同年,徐庆宏担任董事长,梁建法担任该行总会计师,凌颖杰、杨毅、李鹏分别担任该行副行长,王建国担任该行行长助理。


  需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2018年4月20日,天津市委启动第三轮巡视进驻工作。就在巡视组进驻后第36天,天津农商银行原董事长殷金宝在办公室割腕自杀。


  此外,该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白平于2019年4月因受贿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其于2010年6月起出任天津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委员、董事、行长,2014年10月退休。


  二、增收不增利,涉房贷款占比远超监管红线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除屡屡违规、资产质量承压外,天津农商银行的净利润已多年停滞不前,陷入“增收不增利”的窘境。


  年报显示,2017—2019年,天津农商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71.29亿元、79.77亿元、85.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4亿元、24.44亿元、24.57亿元。与营业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相比,该行净利润始终停留在24亿元附近。


  需注意的是,2020年前三季度,天津农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5.97亿元,同比下降12.52%;净利润16.91亿元,同比下降14.69%。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双双大幅下滑,这主要是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下滑所致。


  此外,在近年坚持“房住不炒”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资金链风险增加。但作为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农商行,天津农商银行却屡屡加码“豪赌”房地产业,房地产业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规模在三年间突飞猛进。


  2017—2019年末,天津农商银行的房地产业贷款总额分别为31.52亿元、40.81亿元和48.47亿元,2019年较2017年增长53.76%;住房抵押贷款总额分别为214.86亿元、298.82亿元和390.1亿元,2019年较2017年增长81.55%,规模接近翻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林牧渔业的贷款总额从2017年末的15.1亿元降至2019年末的10.86亿元,降幅达28.12%;制造业的贷款总额从2017年末的174.58亿元降至2019年末115.84亿元,降幅达33.65%。


  可以看出,天津农商银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似乎有违初心,在“脱虚入实”和支持实体经济方面缺乏担当。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末,为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央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作出明确限制,并划定“两条红线”。《通知》规定,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应满足第三档监管要求,即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


  截至2019年末,天津农商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约为28.4%,个人住房贷款占贷款总额比重约为25.26%,分别超出监管红线5.9、4.76个百分点。


  时代商学院认为,在房贷新规影响下,天津农商银行压降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似乎已成必然,并将对其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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