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无小事,贷款是银行赖以盈利的基础业务,但如果管理不善,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国家对于银行贷款制定有完备而严格的法规法规。然而,近日,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及旗下多家支行却因为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被河南银保监局接连开出5张罚单,罚款总金额达到200万元之巨。
2021年4月2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河南银保监局”)接连发布5则处罚通报(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10号、11号、12号、13号),指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及旗下3家支行、1名个人,原因出奇地一致,都是贷款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
根据通报可见,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被处罚的原因是“个人线上贷款管控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交通银行郑州建设西路支行和商鼎路支行被处罚的原因都是“向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交通银行中原中路支行被处罚的原因是“贷款‘三查’不尽职”。
大致判断,前文所提到的“限制性领域”,指的是房地产领域。
可以看到,在针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的(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通报明确提到,处罚原因之一是该行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众所周知,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对于个人住房的管理和审批越来越严格,然而,总有一些银行为了盈利,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进而触碰国家管理政策的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原称“交通银行郑州支行”,2004年10月正式明确为省分行。
根据罚款金额可见,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及3家支行吃到的4张罚单均为罚款50万元的顶格处罚,问题之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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