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节我回到北京,家中总是摆满了李镇西送的东西,我都没有反对、制止和纠正,甚至自欺欺人地认为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放任他们(妻子与李镇西)交往,到了姐弟相称的地步。”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忏悔称。
“我到包头工作要租房子住,包商银行就直接买了一套房子送给我。我家人在北京,我又想着退休后去北京养老,包商银行就在北京给我买了一套房,还让我选好一点贵一点的。”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忏悔说。
5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文章《严查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铲除监管内鬼 守护金融安全》,曝光了原内蒙古银监局腐败窝案的细节。班长带坏班子,班子带垮队伍,是其重要特征。
腐败案件全面揭开
此前,薛纪宁受贿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薛纪宁落入法网背后,是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5名干部身陷监管腐败的一起“窝案”。而这5人的腐败,均与包商银行有关。
这5名原监管干部分别是:刘金明,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等。他们的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薛纪宁任党委书记、局长期间。
包商银行的“陨落”,根本原因是不法金融集团的持续“掏空”,但监管腐败也是重要助推因素。
包商银行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9年5月,曾经的“明星”银行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接管。2020年8月,包商银行因严重资不抵债提出破产申请;2020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既要打掉金融“硕鼠”,又要护好国家金融资产的“玉盘”。文章指出,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监管腐败案件的“盖子”逐步揭开,是以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社原理事长杨阿麟接受审查调查为契机,驻会纪检监察组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等地提审在押在控内蒙古金融系统高管10余人,初步核实了刘金明、贾奇珍收受大额财物问题。
2019年11月16日,一份留置决定书摆在刘金明面前。刘金明曾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正是其在包头工作期间,包商银行实现了初步扩张。
一个多月后,贾奇珍被留置。在查办刘金明、贾奇珍案时,专案组进一步锁定涉案人员,于2020年6月4日对薛纪宁、宋建基、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至此,系列监管腐败案件全面揭开。
经查,在不法金融集团和包商银行有预谋、分层级的拉拢腐蚀下,薛纪宁等人罔顾党纪国法,私心贪欲横行,甘于被“围猎”,主动求“围猎”,毫无忌惮收受、索要股权、房产、现金和各种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7亿余元。其中,收受包商银行财物占到八成以上。贪腐金额巨大,5人均超千万元,其中薛纪宁受贿超4亿元。
“围猎”方式花样频出
集体贪腐的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因利益捆绑深度勾连充当不法集团“马前卒”。
专案组工作人员称,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是不法利益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围猎”监管的突出典型,包商银行分层“围猎”监管干部,利益输送载体多种多样,“围猎”方式花样频出,情节极其恶劣。
2009年10月,刘金明由赤峰银监分局调任包头银监分局。刚刚得知他要到包头当局长,包商银行就派人送来10万元见面礼,释放“友好”信号。
刘金明到任后,时任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在多个场合向他表示:“领导,我们跟随你,你给我们撑住腰,我们在前面冲,等老了我们一块玩。”意思是,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包商银行搞好了,刘金明也会有回报。
为同刘金明搞好关系,包商银行安排人员全方位拉拢腐蚀。“我到包头工作要租房子住,包商银行就直接买了一套房子送给我。我家人在北京,我又想着退休后去北京养老,包商银行就在北京给我买了一套房,还让我选好一点贵一点的。所有事情包商银行都主动帮我张罗,让我觉得不分彼此,好像一家人一样,完全忘记了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刘金明忏悔说。
同样,薛纪宁刚到内蒙古局任党委书记、局长,李镇西就围了过来,挖空心思拉拢他,“谦恭地”向他请教经济学知识。薛纪宁把妻子介绍给李镇西认识,李镇西对薛纪宁妻子有求必应,想尽办法和她套近乎拉关系,甘当她的小跟班,成功走上“夫人路线”。
“逢春节我回到北京,家中总是摆满了李镇西送的东西,我都没有反对、制止和纠正,甚至自欺欺人地认为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放任他们交往,到了姐弟相称的地步。”薛纪宁在忏悔录中写道,“他们以股权、金钱为饵,以我妻子为钩,钓住了我这条贪吃的大鱼,把我和包商银行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被包商银行等深度腐蚀‘围猎’,背离监管初衷,弃守监管职责,监管全方位失守失责。”专案组工作人员称,一是准入监管避实就虚,不法金融集团控制包商银行在当地金融系统众所周知,但内蒙古局、包头分局在准入环节不做实质性审查,使本该暴露的问题始终没有充分暴露。
二是现场检查从不处罚,2009至2016年,内蒙古局、包头分局对包商银行实施现场检查50余项,始终有意规避潜藏巨大风险的业务,对发现的问题从未实施行政处罚,薛纪宁、贾奇珍甚至指示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予以删除。
三是蓄意拔高监管评级,包商银行的监管评级与该行实际风险水平严重不符,为该行实施机构和业务扩张提供了错误的监管“背书”。
四是信访举报核查敷衍了事,薛纪宁任局长期间,多次收到反映不法金融集团操控、“掏空”包商银行的信访举报,从未认真组织核查。
治理金融腐败,需要管住人、看住钱
“案件暴露的监管腐败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专案组分析。
据介绍,这一案件暴露的监管腐败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一是“塌方式”腐败面积大,在“关键少数”恶劣影响下,原内蒙古银监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线失守,监管干部对机构设立、准入审批、贷款业务、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大小通吃”,监管权力覆盖到哪里,腐败问题就滋生蔓延到哪里;二是贪腐来源广泛,对各种行贿送礼对象来者不拒,除包商银行外,还有辖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不法企业主、亲戚朋友和同事下属等;三是贪腐不分场景,从逢年过节到接受人事请托,再到提供监管庇护,各项监管权力待价而沽;四是贪腐“全家总动员”,大搞夫妻档、父子兵、兄弟连。
“该系列监管腐败案件是‘关键少数’带头、班子集体沦陷、职责全面失守的‘窝案’,是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深度交织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乃至十九大后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沉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人员说。
上述文章指出,薛纪宁等人偏离“监管姓监”定位,靠监管吃监管,给金融安全带来极大风险隐患,教训极其惨痛。治理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必须更加坚定稳妥、更加精准有效、更加讲究方法方式,整改治理的要领是“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防火墙”,一体推进查案件、挽损失、堵漏洞、防风险、塑文化。
为强化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驻会纪检监察组建议,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针对廉政风险突出、监管权力制约失控等问题,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明晰各环节岗位职责和权力边界,切断利益输送的腐败链条。规范监管权力运行,定期对重要行政许可申请和核准材料、非现场监管发现风险机构整改情况、现场检查项目工作底稿、监管评级工作底稿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肃监管问责氛围。全面规范监管干部个人投融资行为,针对违规入股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监管干部本人、近亲属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违规投资入股金融机构情况。为降低监管权力被“围猎”风险,内蒙古银保监局成立行政许可、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5个委员会,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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