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怀化农商银行原业务发展部经理闻某远因违法放贷罪获刑。
根据判决书披露,2010年起,闻某远任怀化市鹤城区农信联社业务拓展部部门经理,2015年联社改制后任农商银行业务发展部经理。该部门主要负责受理各分支机构和营业部门上报的贷款调查,对贷款合法性、安全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出具调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并移交审查部门。
2010年6月至2015年1月,怀化市鹤城区农信联社石门分社、建新分社、以及联社业务部受理5笔贷款,并报联社业务拓展部审批。闻某远在审核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在没有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便出具符合贷款要求建议发放贷款的调查报告,致使联社发放5笔不符合放贷要求的贷款,共计4100万元。
在贷款到期后,上述借款人无力还贷,闻某远涉嫌违法放贷罪,于2018年12月被刑事拘留。案发后,涉案5笔贷款的借款人已归还250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闻某远获得怀化农商银行谅解。
2021年1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处闻某远犯违法放贷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在判决后,闻某远曾上诉,但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据了解,怀化市鹤城区农信联社在2015年11月完成改制,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更改为怀化农商银行,此案亦发生在该行改制前。时至今日,包括该行原董事长杨小峰,以及总行营业部主任、2名支行长以及2名总行员工均因在2016年前违法放贷获刑,随着更多法院判决书的公开,该行改制前的沉疴正在逐渐被发现、剥离。
怀化农商银行,违法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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