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正通过多种方式补充资本金。近日,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发布公告称,拟申请转股协议存款业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全额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这意味着中小银行“补血”又添新路径。专家认为,随着二季度末即将来临,利润生成不足以及例行分红加大了银行资本补充的迫切性。
两银行将试水
根据公告,按照江西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江西银行拟申请开展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转股协议存款业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九江银行拟申请开展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转股协议存款业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均全额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根据江西银行公告,转股协议存款是一种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创新资本工具,它是将可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存款的形式注入目标银行,补充目标银行资本。同时转股协议存款认购主体与目标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在满足转股条件时,转为普通股,或者在转股协议存款到期或可赎回后由目标银行还本付息。
转股协议存款将如何补充银行资本?根据江西银行公告披露的转股协议存款基本要素,在还本付息方面,按转股协议存款分批到期要求,分批次设定存款期限。其中,6年期人民币8亿元、7年期人民币8亿元、8年期人民币8亿元、9年期人民币8亿元、10年期人民币7亿元。转股协议存款每半年付息一次,利率与对应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利率适配。在核心转股条款方面,当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及满足《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转股协议存款”协议》载列的其他条件,协议存款阶段性转为普通股,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资本补充渠道拓宽
事实上,自去年末以来,转股协议存款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方式已在多地陆续试水。
广西银保监局局长任庆华此前在银行业保险业例行发布会上介绍,该局抓住改革窗口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化险改制,在全国首创以转股协议存款形式补充资本118亿元,极大地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实力与后劲。
中国债券信息网日前披露的《2021年黑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显示,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额为123.00亿元,其中通过由各级财政局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向用款银行补充其资本金的债券资金合计53.2025亿元;由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方式向用款银行注资补充资本金的债券资金合计69.7975亿元。
上述文件显示,本期债券采用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补充用款银行资本金的地区包括省本级、哈尔滨市、伊春市、牡丹江市、双鸭山市、大庆市、鸡西市、齐齐哈尔、绥化市、黑河市,共计10个地区。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用款银行年度利润,预计在债券存续期内项目总收益合计为186.18亿元,各项目总收益对其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在1.20倍至35.21倍之间。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转股协议存款拓展了部分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渠道,有助于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尤其是推动中小银行聚焦小微民营企业服务。这种方式存款资金规模一般较大、存款期限较长,对银行机构而言,资金来源稳定。
周茂华称,银行转股协议存款成本一般比较高,比如银行要交纳存款准备金,补充规模受地方财政实力制约,地方政府与部分中小银行如何高效达成业务协议等都值得关注。因此,商业银行应与地方政府充分协商,制定出标准化、细致的管理方案,明确各方权责义务。
多渠道补充资本金
在中小银行改革过程中,补充资本金是重要一环。
去年以来,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密集落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内蒙古、广西、广东、浙江、四川、辽宁、黑龙江等地披露了专项债用于补充银行资本的计划。新成立的辽沈银行和山西银行均获得了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注资。
此外,更多银行正积极运用IPO、增发、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多种渠道补充资本金。密集融资的背后,是银行资本补充的需求持续存在。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63%,较上季末下降0.0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91%,较上季末下降0.1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4.51%,较上季末下降0.19个百分点。
兴业研究分析师郭益忻认为,从目前发行环境来看,国股银行成本优势愈发凸显,中小银行抱团互持模式暂仍可维持。对于各类型银行而言,当前是发行各层次资本工具补充资本金的良好窗口。
中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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