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董事长更迭背后:近三年业绩疲软 内控漏洞频繁暴露
2021-07-27 09:23:37
文章来源
中国网财经

  作者:燕山曾蔷


  嘉兴银行于近日发布《关于董事长变更的说明》显示,根据该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选举该行行长林斌担任董事长,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


  值得注意的是,林斌于2019年8月开始担任该行行长,该行上一任行长陶岚仅担任行长3年便被解聘。随着此次林斌升任董事长,意味着嘉兴银行行长一职或将空缺。


  根据嘉兴银行历年年报,该行近三年来业绩表现较为疲软,净利润增速于2018年由正转负,暴跌65.06个百分点至-4.92%,2019年、2020年净利润增速分别为5.64%、-4.30%。与此同时,该行在近年来风控漏洞频繁暴露。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披露了6起关于该行被骗贷的案件显示,该行在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的不到三年间被骗贷6次,涉及金额8420万元;2021年6月15日,该行因关联交易未按要求进行审批、绩效考评指标类型和权重不符合监管规定、年报信息披露不完整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罚款85万元。


  嘉兴银行此番换帅是否与其近年来业绩疲软有关?其如何看待自身内控漏洞频繁暴露的情况?中国网财经记者向该行相关负责人提供邮箱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前未得到任何回复。


  人事更迭背后:近三年业绩表现疲软


  根据嘉兴银行历年年报,该行此次更换的新董事长由行长林斌升任,上一任董事长夏林生于2015年10月开始担任该行董事长已近6年。林斌于2019年8月开始担任该行行长,该行上一任行长陶岚仅担任行长3年便被解聘。


  事实上,林斌升任嘉兴银行董事长早有预兆,今年3月15日,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红船领航”发布《嘉兴市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和企业领导人员任前公示通告》,时任嘉兴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的林斌,拟任“市属金融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通告披露的履历显示,林斌出生于1973年1月,浙江青田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随着此次林斌升任董事长,意味着嘉兴银行行长一职或将空缺。截至发稿前,嘉兴银行并未发布任何关于该行新行长的人事消息。


  值得关注的是,在嘉兴银行重要人事更迭的背后,该行近三年来业绩表现较为疲软,净利润增速于2018年由正转负,此后两年净利润增速时正时负。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该行净利润分别为6.71亿元、6.38亿元、6.74亿元、6.45亿元,增速对应为60.14%、-4.92%、5.64%、-4.30%。


  就2020年业绩具体来看,截至2020年末,嘉兴银行总资产突破千亿元,达1046.73亿元,同比增长27.13%;总负债898.41亿元,同比增长28.44%。在总资产、总负债均实现双位数增长的情况下,该行2020年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59%至2.55亿元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下滑4.30%至6.45亿元,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


  此外,截至2020年末,嘉兴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同比明显下滑1.56个百分点至8.57%,为该行近六年来最低水平,且明显低于同期全国商业银行10.72%的平均水平。


  内控漏洞频繁暴露


  除了近三年业绩表现不理想外,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嘉兴银行近年来风控漏洞频繁暴露。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披露了6起关于该行被骗贷的案件显示,该行在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的不到三年间被骗贷6次,涉及金额8420万元。同时,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2021年6月15日,嘉兴银行因关联交易未按要求进行审批、绩效考评指标类型和权重不符合监管规定、年报信息披露不完整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罚款85万元。


  就嘉兴银行被骗贷案件具体来看,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朱照明为获取银行贷款供公司经营使用,与被告人曹敏、左晓虹经事先合谋,以贷款有奖励为诱饵,唆使并组织开盛小商品公司的市场经营户郑某等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贷款所需申请材料后,采用伪造购货合同或借条、提供虚假银行流水单等方式,骗取嘉兴银行高新支行个人经营性保证贷款共计7010万元。


  2012年8月中旬,被告人杨雁飞为骗取银行贷款,隐瞒其经营陷入困境、身负大量外债的真实情况,以其经营的嘉善天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伪造供货合同,并让金某乙经营的嘉善东方实业有限公司和李某经营的嘉善天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以此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申请贷款300万元。2012年9月7日,被告人杨雁飞以嘉善天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与嘉兴银行嘉善支行签订了借款300万元的合同。同日,嘉兴银行嘉善支行将该笔300万元贷款转入指定的嘉善飞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帐户内,被告人杨雁飞随即将300万元转入其私人帐户,大部分用于归还所欠与其关系密切人员的债务,并在留给家人20万元后携余款于当日逃匿。


  2013年5月8日,被告人章晓辉、徐福荣经事先预谋,以被告人徐福荣向湖州织里新众诚拉链厂购买原材料为名,采用提供虚假购销合同及财务报表的方式,向嘉兴银行湖州织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万元。


  2013年8月6日,被告人陈小良以购货为由,采用提供虚假购销合同等手段,骗取嘉兴银行湖州织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贷款人民币210万元。


  2014年4月24日,被告人茆耀锋采取伪造浙江捷锋物流有限公司与长兴洪桥鑫捷汽车配件经营部的购销合同,虚构公司财务报表的方式,由浙江长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骗取嘉兴银行长兴支行贷款300万元。


  2014年12月,被告人曹立琦、汪伟以华某公司需购买原材料为由,通过提交虚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方式,以被告人汪伟名义向嘉兴银行湖州织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贷款人民币300万元,贷款期限至2015年7月。


  公开资料显示,嘉兴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原名嘉兴城市合作银行,是以嘉兴市原3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由嘉兴市政府发起成立的全市首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嘉兴市商业银行,2009年12月更名为嘉兴银行。目前,嘉兴银行注册资本14.21亿元,下辖分支机构78家(其中,浙江省内设有湖州分行、绍兴分行、金华分行、温州分行等4家异地分行),拥有员工1700余人。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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