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35万 山西晋商银行忻州分行被通报
2021-12-23 09: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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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品财经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忻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晋商银行忻州分行违反信贷管理规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忻州银保监分局对晋商银行忻州分行责令改正,罚款三十五万元;对牛俊警告;责令晋商银行对曹建峰、王震霆、牛晓峰、李倩给予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2015年8月20日,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牛俊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监复〔2015〕145号)显示,核准牛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2020年1月2日,山西银保监局批复(晋银保监复〔2020〕1号)显示,核准牛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任职资格。
2015年8月17日,山西银监局批复(晋银监复〔2015〕143号)显示,核准曹建峰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2020年12月18日,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曹建峰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0〕349号)显示,核准曹建峰晋商银行吕梁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2021年4月29日,忻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王震霆任职资格的批复(忻银保监复〔2021〕27号)显示,核准王震霆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建设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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