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证监会披露对湖南花垣农商银行定增申请的反馈意见,该行需就关联方授信情况、监管指标未达标的原因等方面予以补充说明。
根据申请材料,2019年至2021年1-6月花垣农商银行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分别为9.67%、10.15%、9.75%。花垣农商银行需补充披露第一大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关联方授信及贷款情况,补充说明日常经营过程中,如何有效防范大股东干预银行正常经营、不正当进行关联交易、资金担保及资金占用等行为。
在核心监管指标方面,花垣农商银行报告期内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等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证监会要求花垣农商银行补充披露监管指标不达标的具体原因,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改善相关监管指标的计划和安排。
信息披露方面,花垣农商银行需补充披露是否已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根据有关程序选定信息披露平台;是否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保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能够及时便捷获取公司信息。
同时,花垣农商银行第二大股东为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该行还需补充披露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国资审批或备案程序。
定增说明书显示,花垣农商银行此次拟募股1亿股,发行价格为1元/股,募集资金1亿元。根据发行安排,认购方购买新股时需另行出资1元/股购买不良资产。
湖南花垣农商银行已确定5家法人股东参与认购。其中,湖南吉首农商银行、湖南龙山农商银行均入股2700万股,定增完成后,持股比例均为9.82%。
3家当地国有企业花垣十八洞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县十八洞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博世科(300422)水务有限公司分别入股1800万股、1800万股、1000万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分别为6.55%、6.55%、3.64%。
对于发行方案,证监会要求花垣农商银行补充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发行方案是否与银保监会湘西监管分局相关批复事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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