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排队超4年的厦门农商行撤回A股上市申请,该行股权问题频现且营收、净
2022-02-22 09:34:32
文章来源
蓝鲸财经

  日前,证监会官网公示一份《沪市主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22年2月17日,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一栏显示“已收到撤回申请”。据多家媒体报道,该行此次主动调整上市计划,意在利用调整期着力梳理并优化股权,为下一步稳健发展和再次申请上市筑牢基础。



  排队四年后撤回IPO申请


  官网显示,厦门农商行前身为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7月16日正式挂牌开业。该行现有63家支行、1家直属营业部、1家专营机构(全国首家同业业务中心);主发起设立3家村镇银行以及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蓝鲸财经发现,该行此前IPO排队已超4年。2017年5月,厦门农商行在厦门证监局进行了IPO辅导备案。同年8月、11月,该行分别披露了两期中信建投对其IPO的辅导工作备案报告。同年11月24日,中信建投在辅导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认为厦门农商行已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2017年12月29日,该行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说明书,但因经历了中企华事件,该行IPO摁下了暂停键,于2018年6月再次更新招股书。


  而在更新招股书之前,证监会对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作出了反馈意见。意见就规范性、信息披露、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等多个方面共计提出了54项问题。其中在股权方面,意见涵盖了关于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等变动事项的价格和定价情形、股东和股权转让、内部职工持股等方面。


  截至今年1月11日,厦门证监局官网公示了厦门辖区IPO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厦门农商行尚且位列其中。而如今,该行A股上市申请已撤回。


  根据该行今年1月披露的2022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经过多次发行二级资本债和增资扩股,2017年末至今,该行总股本37.34亿股,其中法人股23.96亿股,占比64.17%;自然人股13.38亿股,占比35.83%。


  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持股超5%的股东有4位,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会展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国有企业,分别持股8.01%、6.96%、6.95%、5.81%。


  股权问题频现


  蓝鲸财经发现,厦门农商行具有多项股权结构问题。


  2020年年报中,该行披露了主要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该行位列第五至第八的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均超90%。


  具体来说,第五大股东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8%,股权质押比例94.79%;第六大股东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2%,股权质押比例94.23%,且其所持股权已全数被冻结;第七大股东厦门宏信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8%,股权质押比例99.63%;第八大股东厦门誉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1%,股权质押比例93.43%。上述四大股东均被限制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显示,该行第六大股东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自2020年8月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1次,且另有历史失信被执行人5次。


  不仅如此,厦门农商行还多次面临股权被拍卖。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去年7月,该行2361.94万股股权共分成47笔挂拍,涉及资金约1.02亿元。今年年初,厦门宏信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该行股份拆分成190余笔挂拍,起拍价超4亿元。此外,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将于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23日在“工行融e购”拍卖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该行1.76亿股股权,起拍价超9.7亿元。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曾现“双降”


  除了股权结构问题,厦门农商行的经营业绩也并不理想。


  据该行2020年年报,截至2020年末,该行实现营业收入33.50亿元,同比下滑8.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9亿元,同比下跌了29.68%。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出现“双降”。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0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0.94%,较2019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但其拨备覆盖率也较2019年下跌了42.67个百分点,为259.07%。与此同时,其资本充足率指标也纷纷出现下降,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43%、10.43%、12.45%,相较2019年末均有所下跌。


  据最新的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总资产1290.88亿元,较年初增长0.31%;总负债1183.66亿元,较年初下降0.11%;各项存款余额906.70亿元,较年初增长0.01%。不良贷款率为1.5%。2021年9月末,该行累计营业收入20.43亿元,税后利润6.55亿元。


  在内控方面,该行曾于去年年末因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部分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等案由,被厦门银保监局处以80万元罚款。此外,还曾因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罚5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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