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发布已两月有余,多家银行日前发布公告,清理长期睡眠信用卡,加大信用卡业务整顿力度。此外,还有部分银行对信用卡客户持卡数量上限进行了调整。
业内人士认为,依靠新增发卡量推动信用卡市场增长的潜力有限,应进一步优化信用卡经营管理,通过精细化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的用卡意愿。
停用、注销休眠信用卡
日前,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该行将自11月15日起陆续对发卡满12个月以上仍未激活或已激活却连续满12个月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等情形的睡眠信用卡停止用卡服务并办理销户手续。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已有光大银行、沐阳农商银行、上海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发布了关于停用长期睡眠信用卡的公告。
上海农商行在公告中表示,自10月1日起,该行将陆续对长期未激活、长期未发生主动交易等情形的睡眠信用卡停止用卡服务。若需保留用卡服务,持卡人需于10月1日前主动用卡。
某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举意在保护客户账户安全与用卡权益,防止客户信用卡被盗刷,或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等。
某银行信用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此前,部分信用卡营销人员为完成信用卡业绩,会出现向客户重复发卡、随意开卡等行为,导致发卡量较虚,睡眠卡较多。自‘断卡’行动以来,我们提高了对此类行为的重视程度。”
7月7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应设置发卡数量上限;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政策法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挖掘存量客户
记者了解到,郑州银行、江苏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等银行已先后对信用卡客户持卡数量上限进行设置与调整。
例如,郑州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对单一客户设置机构发卡数量上限。同一客户在该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数量上限为8张(含8张),已注销的卡片不统计在内。同一张主卡名下最多可申请的附属卡数量为8张,含已注销卡片。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长期睡眠卡比例的上限要求,能一定程度上遏制单纯追求发卡量的片面经营目标,对于行业稳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此前发布的《2022-2026年中国信用卡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分析报告》,由于信用卡在目标城镇人群中的渗透率已接近饱和,加上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对信用卡业务带来的冲击,依靠新增发卡量推动信用卡市场增长的潜力有限。信用卡市场从以前靠规模增长向现有用户的存量挖掘方向转变,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业内人士指出,应告别粗犷式规模扩张,进一步优化信用卡经营管理,重视客户的活跃表现,通过不断精细化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为客户创造良好的用卡体验,提升客户的用卡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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