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颜颖
金融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又有银行干部被“双开”。
10月12日晚间,云南省纪检监察委网站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分行原三级高级经理王念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降职为三级高级经理之前,王念南曾富滇银行迪庆州分行副行长,并于2016年5月挂职香格里拉市副市长。2020年起,王念南曾因涉嫌以公职身份参股企业,被他人多次举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虽然遭遇降职及退居二线,但对王念南的追责并未结束。今年4月,王念南接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并经云南省监委指定迪庆州监委管辖,接受迪庆州监委监察调查。
来看详情——
利用职权插手资金信贷
违规经商办企业
首先来看云南省纪检监察委的通报情况:
据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迪庆州监委消息: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分行原三级高级经理王念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云南省监委指定管辖,迪庆州监委对王念南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王念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将本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资金借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念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富滇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念南开除党籍处分;经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专题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念南开除公职处分;经迪庆州监委研究决定,将王念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被当庭举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此次王念南的“双开”,距离他被调查已有半年。
4月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王念南接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并经云南省监委指定迪庆州监委管辖,接受迪庆州监委监察调查。
作为云南省地方行股份制银行的一名银行经理,王念南为何能实现“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资金借贷”、“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此前媒体报道,王念南曾任富滇银行迪庆州分行副行长,从2016年5月起挂职香格里拉市副市长两年,分管香格里拉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全面负责2016年-2018年棚户区改造等城镇化建设项目。2020年初,殷世豪到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王念南进行举报,称王念南参与的股权交易,存在巨额资金来源不明。
对此,王念南曾回应称自己的行为“违纪不违法”,在接受纪委、经侦多部门调查后相关问题已经查清,被反复调查后“副行长职务已经拿掉,变成了高级客户经理,退居二线”。
记者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的一份殷世豪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亦显示,殷世豪在二审上诉中提出,相关协议的签订涉及帮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王念南通谋掩盖公务员身份背后的诸多违规操作,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挪用资金等犯罪嫌疑。
副行长上月被“双开”
除了此次被双开的王念南外,上月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曹艳丽党性原则丧失,宗旨意识全无,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获取董事经费,徇私情而忘公义,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擅权妄为,违规干预贷款发放,造成富滇银行巨额资金损失;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经云南省纪委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艳丽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另外,9月28日,据昆明市监委消息,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山支行行长张磊涉嫌严重违法,经昆明市监委指定西山区监委管辖,接受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是在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增资扩股和处置不良资产的基础上成立的云南省第一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21年末,富滇银行资产规模3174亿元,171家营业机构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和重庆市,发起设立4家村镇银行,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合资设立老中银行,是全国第一家在境外设立合资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
从股权结构上来看,富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00%;第二大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4%。富滇银行同样属于云南省属国有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富滇银行屡遭股东“退股”。2021年2月,富滇银行第二大股东大唐财务曾挂牌转让其14.4%股权,但转让未能成功。今年9月初,中铁信托也在上海产交所转让富滇银行0.8%股权,意图“出清”。此外,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1亿股富滇银行股份将于10月16日公开拍卖,占总股本1.6%。
今年7月,云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富滇银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富滇银行存在推动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深化金融改革不到位,坚持城商行发展定位、发挥优势不足,金融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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