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珠江村镇银行两人被警告 大股东为广州农商行
2023-02-13 09:39:42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0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3〕7号、8号)显示,袁尧对青岛城阳珠江村镇银行贷款受理与调查环节不尽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矫田田对青岛城阳珠江村镇银行贷款受理与调查环节不尽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袁尧、矫田田分别警告。
资料显示,青岛城阳珠江村镇银行的大股东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高冉
城阳珠江村镇银行
警告
广州农商行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