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
2023-05-18 10:11:17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

  5月1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此前,5月10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李云泽同志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

  

  本轮金融监管改革事项中,在银保监会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备受关注。从具体改革内容来看,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被划入总局。

  

  多位受访专家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银保监会的基础上组建总局,进一步理顺了金融监管体系,压实各方责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银保监会正式告别历史舞台

  

  总局正式挂牌,标志着运行五年的银保监会正式告别历史舞台,也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回顾历史,从保监会、银监会,到银保监会,再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别代表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演进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这也是基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金融市场发展“与时俱进”“应时而变”的结果。

  

  1992年以来,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开始演化出分业监管体系。1992年,证监会成立。1998年,保监会成立,开始负责对保险业统一监管。2003年,银监会正式组建,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分业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监管机构之间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配合。

  

  2018年,银监会和保监会职责整合,组建成立银保监会,我国金融监管向综合金融监管体系演化。到现在,银保监会已经运行五年。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从更宏观的视角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经历的两个发展阶段。他表示,从改革开放初期至2017年的第一阶段,金融监管改革在体制上的外在特征表现为“由统向分”。这种体制变化的核心战略内涵是为了适应我国金融业在广度和深度上迅速发展的要求,形成分业监管的体制架构,并不断加以强化和精细化,以推进和保障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从2017年至今的第二阶段,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特征表现为“由分向合”,则是为了适应在分业监管日趋成熟的基础上,在大资管和信息化的背景下,金融业与日俱增的融合发展趋势。

  

  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位资深金融业内人士表示,组建总局将进一步加强金融一体化的协调,防止监管部门条块分割导致的监管真空,避免监管套利。对于金融业而言,从多头监管到归口集中监管,有利于形成统一的监管标准,降低金融机构接受监管的成本,推动金融机构经营效率提升。统一的监管体系意味着更强的监管力度,在当前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的监管导向下,金融机构将更加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均衡性和包容性。

  

  连平进一步谈到,在银保监会的基础上组建总局,体现了强化和提升金融监管功能、实现监管统一和全覆盖的改革思路。由总局统一监管除证券业以外的所有金融活动,意味着未来创新金融业务和新的金融业态均处在总局的监管范围之中,可以避免“监管空白”现象,有助于管理和控制金融创新伴随而来的风险隐患,真正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织密织牢金融消费者保护网

  

  相比银保监会,总局的监管职责有了新变化。方案明确,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是重要的参与者,但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弱势群体。随着近年来金融业务形态不断变化,金融风险隐蔽性、复杂性也越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受侵害问题日益突出。

  

  对此,有专家表示,本次改革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集中管理将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加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更加及时响应客户的相关诉求和服务反馈,更加重视客户服务的全流程管理。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谈到,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部门从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下属的部门分离出来划入总局,实际上是体现了国家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我国金融市场投资者群体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投资者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投资专业知识相对比较匮乏。”他分析,鉴于我国投资者这样的特点,以及投资者保护工作涉及链条长、范围广的特征,亟须通过加强监管合力,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来强化投资者保护。

  

  而此次将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总局,正是将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度嵌入市场交易、机构监管、稽查执法等金融交易各个环节的制度安排。

  

  田轩认为,改革后能够通过更统一的顶层力量,进行全市场、跨区域、全覆盖的监管,提升监管穿透水平,更好地织密、织牢投资者保护网。

  

  谈及总局职责的新变化,连平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财富管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由各类金融机构打理的居民财富总量已大约达到130万亿元人民币,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不断加强保护。要达到这个目的,关键是要监管好提供金融产品和专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这次职能调整,有利于统一相关制度制定,针对性地开展金融监管,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对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周子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金融监管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