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被通报批评,这家银行回应!
2023-05-25 09:11:04
文章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

  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布的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长沙银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减持股份未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预披露义务,违反有关规定,被予以通报批评。

  

  该纪律处分也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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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还有这些细节......

  

  具体来看,2022年年末,新华联建设所持的长沙银行1702.30万股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减持,占比0.42%。

  

  新华联建设减持股份数量较大但未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预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02

  

  新华联建设提出异议

  

  对此,新华联建设持有异议。

  

  该公司回复称,是中信证券营业部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累计卖出其所持452.30万股长沙银行股份,造成新华联建设被动违反减持相关规定。

  

  这部分股票系新华联建设的债权人华夏银行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要求中信证券协助执行而导致的被动减持,新华联建设未收到法院、华夏银行、中信证券等相关方发来的减持书面通知。

  

  此后,新华联建设发出书面沟通函,恳请遵守减持相关规定,但均未被采纳,导致后续被动减持违规的发生。

  

  03

  

  上交所给出回复↓↓

  

  针对上述理由,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

  

  新华联建设被动减持系华夏银行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申请的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判决,华夏银行对新华联建设提供质押的2300万股公司股票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新华联建设等相关方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其已于事先知悉法院就上述判决的执行通知书及恢复执行通知书,且中信证券向其简要说明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因此其应当已于事前知悉其所持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事项,相关异议理由不成立。

  

  本次纪律处分已酌情考虑减持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系因司法执行所致。

  

  04

  

  长沙银行怎么说?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就此事致电长沙银行投资者服务热线,对方回应称,此次纪律处分仅针对股东层面,对长沙银行的经营及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具体细节以公告为准。

  

  上述长沙银行董办人士表示,由于新华联建设此次减持行为与法拍事宜有关,较为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人员不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猜测这是造成“未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预披露义务”的原因。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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