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云南省唯一一家省属城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正值多事之秋。IPO筹备5年无实际进展,与安信信托的20.57亿元诉讼达成和解,两名高管同日被查,系列事件让这家千亿规模城商行备受关注。
5月22日,ST安信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云民终151号、(2021)云民终389号、(2021)云民终499号《民事调解书》,三宗案件涉及金额20.57亿元。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将按照调解书列明的内容履行,富滇银行同意解除对公司的所有保全措施,调解书生效后,双方确认对(2021)云民终151号、(2021)云民终389号、(2021)云民终499号三案所涉纠纷再无争议。上述案件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人民法院实际收取的总额由双方各承担50%。
安信信托表示,本次民事调解有利于维护本公司与富滇银行未来持续的良好商业合作关系,降低了各方的损失,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
20亿元纠纷以民事调解告终
继90亿定增落地,自然人投资者兑付启动之后,安信信托因承诺刚性兑付而引发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滇银行”)20.57亿元诉讼案件迎来终局。
安信信托与富滇银行的超过20亿元纠纷来源于3次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根据安信信托公告,2016年6月20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28日,富滇银行与安信信托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富滇银行将其享有的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给安信信托,但安信信托未向富滇银行及时支付转让价款。
据此,富滇银行将安信信托告上法庭,根据富滇银行的诉讼请求,安信信托需就上述三宗违约时赔偿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款和违约金分别为6.95亿元、5.73亿元和8.8亿元,共计21.5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是保本保收益的刚性兑付承诺,例如在2018年11月22日,安信信托和富滇银行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涉及本金为5亿元,要求期内投资收益率为6.2%。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安信信托需向富滇银行支付转让款和违约金金额约21.56亿元。因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2020年12月26日安信信托公告称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7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因有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对三宗案件裁定中止诉讼。
随着2023年4月上海砥安90亿元定增方案完成之后,安信信托的风险化解进程加快,与富滇银行的20多亿的诉讼案件也以民事调解的方式落下帷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富滇银行,安信信托存在多起投资机构刚性兑付承诺违约案例。据2020年年报披露,安信信托因承诺刚性兑付而引发的诉讼案件已达50宗,涉诉本金近185亿;公司存量保底承诺合计余额达752.76亿(含已披露涉诉案件金额)。
随后,安信信托表示通过包括收回兜底文件、达成和解、兑付信托利益等方式,解决保底承诺等事项。
随着相关方案的推进,安信信托逐渐化解刚性兑付相关风险。例如因信托受益权转让款违约起诉安信信托的黑龙江肇源农村商业银行、营口沿海银行、洛阳银行等原告方提出撤诉申请。
个别原告方如湖南高速集团财务公司的诉讼则以刚性兑付协议无效,安信不需要强制兑付的判决结案。据媒体报道,2018年9月湖南高速与安信信托签订《信托合同》,购买“安信安赢42号”产品,金额为4亿元,后因安信信托违约而将其告上法庭。湖南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湖南高速二审败诉,其与安信信托签署的抽屉协议,系违规刚性兑付行为,应属无效,安信不需要强制兑付。
部分原告方如郑州银行(002936)的诉讼以郑州银行一方胜诉告终,安信信托需支付信托本金1.89亿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年年报中,安信信托表示,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安信信托尚余保底承诺本金共计20.07亿元。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基本解决了保底承诺等事项。
富滇银行两位高管严重违法被查
作为与安信信托调解的另一方富滇银行也受到市场的关注。
据官网披露,富滇银行品牌创立于1912年。2007年12月,富滇银行在原昆明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成立,是云南省唯一的省属城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2018年提出上市计划,并进行两次增资扩股,累计募资超过41亿元。但目前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官网上,仍查询不到富滇银行上市辅导信息。
据2022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富滇银行作为原告的重大涉诉案件(单户诉讼金额在1,000万元上)共计80件,涉诉标的本金约为55.53亿元。其中6件案件尚未判决,涉案本金金额20.03亿元;44件案件已判决,涉案本金金额26.49亿元;21件案件执行终结或终止,涉案本金金额4.3亿元;9件案件为公证强制执行案件,涉案本金金额4.71亿元。
2020年-2022年,富滇银行计提的贷款损失呈现攀升趋势,分别为48.4亿元、57.6亿元、66.1亿元。
上文提及到的富滇银行与安信信托20.57亿纠纷案以民事调解的结果告终,案件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人民法院实际收取的总额由双方各承担 50%。但具体的调解方案并未披露,富滇银行能够收回的信托受益权转让金额并未明确,对后期的资产减值损失拨回和利润影响并未确定。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富滇银行,询问调解方案等相关事宜,截至发稿电话未能接通。
富滇银行近期动作频繁。据时代周报此前报道,今年4月24日,云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同意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富滇银行吸收合并而解散,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均由富滇银行依法承继。早在2022年,富滇银行已经完成对旗下另一家村镇银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的收购改建。
富滇银行高管近期也迎来轮换。根据2022年年报披露,董玲因退休不再担任富滇银行副行长职务,白剑龙任富滇银行副行长,此前白剑龙为富滇银行董事会秘书兼审计部总经理。目前富滇银行副行长共有3位,分别是王克强、白剑龙和纳然。
2021年4月富滇银行董事长洪维智辞任,行长代军升任董事长,富滇银行行长处于空缺的状态。在2022年年报中,富滇银行公开披露,刘寅拟任富滇银行行长,经报监管同意2023年3月6日开始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富滇银行2022年年报行长致辞的落款签名正是刘寅,而非前几年年报中的董玲。2023年2月19日,刘寅已获任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书记。
资料显示,刘寅,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富滇银行多次出现高管严重违法接受调查事件。5月22日晚,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通报显示,富滇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总经理杨溢、富滇银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孙军魁,二人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和楚雄州监委监察调查。
此前富滇银行原副行长曹艳丽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依法双开,富滇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原行长许永平和昆明五华支行原市场部经理胡娟、富滇银行小企业信贷专营中心总经理黄红松与不良资产清收中心副主任郑春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年报显示,2022年期间,富滇银行及下辖分支行共收到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8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2 份。
根据2023年1季度报,1-3月富滇银行实现营收14.68亿元,同比增长8.7%,实现净利润2.72亿元,同比增长24.2%。截至3月底,富滇银行总资产3512亿元,吸收存款23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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