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亿联银行被交易商协会通报批评
2023-06-06 09:12:59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6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连发三份自律处分信息,均涉及吉林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四平城投”)债融项目。其中,光大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被严重警告、责令改正;吉林银行、亿联银行作为投资人,也因存在违规行为,被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对此,光大证券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家机构同时收罚单

  

  针对光大证券的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指出,一是明确知悉并具体参与两家投资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额财务资助的操作,推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违规发行,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自律问询阶段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是发行定价工作未遵循公正原则,未同发行人签署簿记建档利率区间确认书;四是发行方案关于承销方式的披露不准确。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光大证券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光大证券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关于公司2020年“四平城投”债融项目收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光大证券强调,近年来公司通过重检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债务融资承销发行工作,全面提升公司业务执业水平和规范性。

  

  此外,吉林银行作为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以“资金监管账户费”的名目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其他费用,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亿联银行作为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另行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收益补差款,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

  

  交易商协会认为,上述两家银行的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分别对吉林银行、亿联银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多家金融机构受到自律调查处罚

  

  可以看到的是,交易商协会正加大对债券承销违规的监督。今年以来,多家金融机构受到自律调查处罚。

  

  5月31日,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的调查中发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外钜融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7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5月初,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对进出口行、民生银行因债券发行涉嫌违规开展自律调查;对建设银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涉嫌违规行为开展自律调查。

  

  4月4日,交易商协会称工商银行主承销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定价严重偏离市场合理水平,干扰了市场秩序,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相关规定,已对工商银行开展自律调查。

  

  3月31日,交易商协会称在查处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案件时,发现光大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未合规开展发行工作;吉林银行、吉林亿联银行违规收取发行人大额财务资助。在梳理其他案件线索时,交易商协会发现,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协助相关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4家金融机构的相关行为均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交易商协会已对4家机构开展自律调查。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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