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2.1亿!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四宗罪”浮出水面
2023-11-10 09:40:43
文章来源
南方都市报

  距离落马一年半,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案件有了更多细节披露,其“四宗罪”也逐渐浮出水面。


  11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按照检察机关的指控,田惠宇受贿的时间跨度超过20年。


  据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7年至2022年,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


  因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也值得留意。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记者注意到,这种表述在金融反腐圈内表述并不多见。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等也是本次一审开庭的关键点。按照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对此,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田惠宇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庭审中田惠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梳理时间轴看,从被查到一审,大约只有一年半时间。据南都湾财社记者观察,田惠宇的落马始于2022年4月22日中纪委的通报。半年后,2022年10月8日,中纪委发布田惠宇被“双开”的消息。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惠宇作出逮捕决定。今年2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田惠宇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由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低调是外界对于田惠宇的普遍印象,而他引来各界注目则是源于他是“明星银行”招行行长的身份。2013年5月,田惠宇加入招商银行,同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行长,“掌舵”万亿招行接近9年时间。


  2020年8月,田惠宇位列“2020福布斯中国最佳CEO榜”第4位。


  值得玩味的是,落马前的一月,去年3月中旬,田惠宇发布招商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致词曾引用了康德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永远让我们心怀敬畏,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内心崇高的道德律。半年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则称其“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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