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定襄农商银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罚
2024-01-17 09:36:44
文章来源
金融界

  2024年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忻金管罚决字〔2024〕3号),山西定襄农村商业银行及时任定襄联社客户经理郝生文(简称:山西定襄农商银行),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对山西定襄农村商业银行罚款30万元,对郝生文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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