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母行吸收合并成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加速退出市场
2024-05-09 09:31:36
文章来源
华夏时报

  今年以来,中小银行结构性重组提速。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同意广东南粤银行(下称“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机构网点、权利义务并设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这是行内首例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后新设分行的案例。


  《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内已有近20家村镇银行被吸收、合并,甚至退市。进入4月以来,也有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等在内的多家村镇银行被吸收或合并,转为母行的支行。


  村镇银行由于规模较小、抗风险较弱等原因,部分存在资本充足率不足、资产质量恶化等问题,改革重组对于化解金融风险具备重要意义。常见的有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改制成为主发起行分支机构,也有多家村镇银行合并为一家,或者直接退出市场等方式。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速度将加快,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5月7日,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提速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中,南粤银行不仅承接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网点、权利义务,还要督促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解散等事宜。


  批复文件显示,南粤银行此次分别受让了3名公司股东、3名自然人股东合计约为总股本30.8%的股份。受让后,南粤银行合计持有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在业内看来,“村改分”帮助南粤银行完善了在珠三角区域的业务布局,也为其他村镇银行的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推动银行业务向更高质量发展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行内首例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后新设分行的案例,即“村改分”。此前同类情形均为“村改支”。


  和“村改支”相比,“村改分”是指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后,不是简单转变为一个支行,而是可能设立为母行独立的分行或子公司,新设的机构可能拥有比支行更高的自主权,更加独立的运营和灵活的管理。


  无论“村改分”还是“村改支”,都是为了优化村镇银行的结构。今年以来,村镇银行被母行或发起行改为支行网点的案例明显增多。


  4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双鸭山监管分局一连公布两则行政许可,同意龙江银行收购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克山润生村镇银行,并分别设立龙江银行双鸭山集贤支行和齐齐哈尔克山支行。


  对于村镇银行的吸收合并工作,龙江银行称此举是“整合经营资源,优化机构网点布局”,吸收合并后,于原址改建为支行,这些村镇的全部负债、责任、义务等由龙江银行全部承继。


  4月9日,监管批复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并承接库尔勒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


  4月12日,恒丰银行收购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并设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石坝支行。


  4月16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收购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并设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舟山普陀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舟山沈家门小微综合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舟山六横小微综合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舟山朱家尖小微综合支行。


  一直以来,合并重组被视为优化中小银行体系,促进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如辽宁省多家城商行合并,山西银行、四川银行的重组,中原银行整合省内多家城商行等,都更好地服务了区域经济。


  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


  近年来,银行业面临着净息差持续收窄的挑战,整体经营承压,村镇银行因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治理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在经营过程中聚集了较多风险。


  人民银行去年12月22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二季度,位于“红区”的高风险银行有337家,分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其中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高风险银行数量分别为191家和132家,占比较大。


  董希淼表示,目前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类似于华夏银行这种,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改制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该方式将村镇银行业务纳入主发起行直接管理,有助于增强村镇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有效率地推进改革化险。


  第二种是多家村镇银行合并重组为一家。该方式需要多家村镇银行经营区域相邻相近,以便于进行合并重组和经营管理。


  第三种是村镇银行直接解散,实施市场化退出。该方式需要对存款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妥善安排,减少因为退出给市场带来波动。


  第四种是主发起行通过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来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和治理。该方式保持村镇银行独立经营的地位不变,对客户服务的影响最小。


  过去二十多年间,国际上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和退出机制做出了变革。在德国,1991年至2019年间,商业银行和信用社机构数量的大幅减少。美国和日本在经历金融危机后,也加速了银行业的整合进程,两国都关闭或重组了一批风险过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鼓励通过并购等方式扩大规模,增强稳定性。金融机构的总体数量虽有所减少,但提高了剩余机构的平均质量和市场集中度,减少了过度竞争。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速度将加快,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董希淼认为,下一步,应对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出台指导性意见,引导村镇银行回归本源、聚焦主业、化解风险,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兼并重组并不是“一招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发展中小银行,应重视中小银行作用,采取措施防范大型银行在非市场化的过度下沉中给中小银行带来的“挤出效应”。金融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中小银行包括差别化的监管规则、税收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对投资、管理村镇银行意愿较强、措施到位、风险化解成效显著的城商行、农商行,应给予一定的激励。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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