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公布的消息,江西寻乌农商银行和江西安远农商银行收罚单,事涉违规发放贷款等。
江西两家农商行收罚单,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通过为不良贷款借新还旧掩盖不良;向公职人员发放经营性贷款;员工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被罚款85万元。
罗冰(时任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行长)对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为不良贷款借新还旧掩盖不良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潘其森(时任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赵永辉(时任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副总经理)二人对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职人员发放经营性贷款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刘秉艳(时任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柜员)对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2022年第102—108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经营性贷款、贷款发放审查不到位,被罚款125万元。
唐林(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石支行)对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廖叙明(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及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杜春强(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江源支行)、何荷(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江源支行)、欧阳育(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人对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经营性贷款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李丽梅(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发放审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贷款业务成违规“重灾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问题突出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强监管、严监管进一步持续和深化。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总局机关、监管局本级、监管分局本级已披露罚单中,涉及银行业相关机构的罚单逾千张,罚款超10亿元。其中,贷款业务是违规“重灾区”。主要问题包括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严、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市等。
处罚案例包括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印章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罚款140万元;遂川洪都村镇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借新还旧和展期等问题被罚款100万元。
监管部门一直明令禁止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已有超过30家银行发布声明,严禁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股市等领域,不得用于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采取提前收回贷款、中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等措施。
然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等限制性领域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少银行人士认为,部分银行的内部审计和合规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导致贷款审批流程不严谨。一些银行将业绩指标作为主要考核标准,导致员工为追求业绩而忽视合规性。此外,银行信贷业务同质化竞争激烈,部分银行可能在风险控制上有所松懈,以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专家建议,在当前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的大背景下,银行业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同时,需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技术服务商等多方合力共同促进信贷业务合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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