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再收深交所监管函 年审机构同被“点名”
2020-12-11 09:19:57
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广州浪奇再收深交所监管函 年审机构同被“点名”

  

  广州浪奇的财务“黑洞”闹剧仍在继续。12月10日,深交所再度向广州浪奇下发了监管函。与此同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也被点名。

  

  本次监管函指出了广州浪奇一系列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具体来看,广州浪奇在2020年3月、8月、9月出现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应付保理款逾期的情形,截至9月24日,债务逾期合计10笔,金额3.95亿元。但公司直至9月25日才对上述债务逾期情况作出披露。对于相关存货涉及的风险,公司也没有及时充分披露。此外,监管函表示,广州浪奇在9月16日、9月23日知悉合作的两家第三方仓库均否认保管公司储存的货物之后,直到9月28日才披露《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涉及存货账面价值合计5.72亿元。

  

  针对此前公司通过会计准则变更“天降巨款”的操作,监管函表示,公司对土地收储事项会计处理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且对公司利润影响重大,对投资者决策产生一定误导。

  

  此前2019年12月11日和2020年5月13日,广州浪奇发布公告一度称搬迁补偿不影响损益。而在11月14日,公司又宣布会计处理变更,将土地收储作为资产处置处理,预计增加2020年度税前利润约22.47亿元。若以此计算,广州浪奇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逾11亿元,上述会计变更后令公司业绩预计盈利10亿元。公告一出,市场对有关会计处理依据提出质疑,深交所也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合理说明。公司此前回复称,按新规处理更恰当。

  

  本次监管函还点名了中审众环,强调审计机构应保持应有的执业审慎。监管函指出,作为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对土地收储事项会计处理依据的核查过程未能保持应有的执业审慎,进而未能充分勤勉尽责。

  

  中审众环今年以来也是收函不断,公司仅1月份就因执业违规连吃4张警示函。1月2日,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指出,在对中审众环、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检查中,发现其执业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此后的1月6日和1月17日,该公司又因宜华健康、中昌数据2018年度审计工作问题再收广东证监局两张警示函;1月14日,宁波证监局对中审众环出具警示函指出,在对先锋新材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检查中发现,中审众环存在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审计依据不充分、部分存货计价测试时未考虑减值情况、盘点底稿不完整等一系列问题。

  

  刚刚过去的11月,中审众环还因审计苏泊尔年报存在3处违规,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中审众环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在对苏泊尔年报的审计过程中,派出了多名尚不具备年报审计资格的人员参与其中,且参与的注册会计师并未做到充分的指导和监督。另外,还存在函证、存货监盘及销售收入的审计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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