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起诉俏玲珑餐饮侵犯肖像权,一审胜诉获赔10万
2021-02-05 00:00:00
文章来源
企查查

    企查查APP显示,2月2日,胡歌苏州俏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俏玲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俏玲珑餐饮”)姓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企查查显示,原告胡歌起诉被告俏玲珑餐饮等在其旗下位于苏州龙湖时代天街“椰语江南”品牌海南椰子鸡火锅店擅自使用胡歌本人肖像和姓名,并在大众点评网上也使用了胡歌的消息和签名,严重侵犯了胡歌本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俏玲珑餐饮等向胡歌本人赔礼道歉,同时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胡歌赔偿10万元。编辑 查理 校对 张莹莹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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