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物业公司违规发放奖励费15.8万元被通报
2021-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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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虹口区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一例为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违规发放奖励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汤锡渊、窦浩杰、徐勇、李建伟四人在发放动迁工作专项费用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并未报上级公司审批,在领取年薪的前提下,仍多次领取兴城物业公司发放的奖励费,共计人民币15.8万元。汤锡渊、窦浩杰、徐勇、李建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于案发后主动退回。企查查APP显示,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维修,水电安装等。股权穿透显示,涉事人员汤锡渊、窦浩杰和徐勇分别持有兴城物业股权比例为31.87%、9.91%和7.5%。编辑 加加 校对 张莹莹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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