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3000万用户,社交电商蜜源是搞传销的?
2021-04-07 00:00:00
文章来源
企查查

  谁能想到,一个拥有3000万注册用户的社交电商平台,竟然是靠搞“传销”撑起来的。

  4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份法律裁决书。其中大致内容是,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冻结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源公司)30000000元资金,理由是该公司涉嫌传销。

  蜜源是一家社交电商公司,旗下产品主要为“蜜源APP”。蜜源APP是一款综合性导购领券返利软件,能提供大量淘宝商品优惠券,用户可先领券,再跳转至淘宝下单,同时通过社交关系链对外推销,获得返利。


  通过社交平台的链式传播,来兑换淘宝优惠券返利,蜜源等于是链接了淘宝和微信两大平台。这一社交电商模式,玩得相当溜。


  只不过,这一模式运转的内核,却是人人喊打的传销。


  蜜源的传销套路,盯上了大学生


  蜜源公司规模并不大。


  企查查信息显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黄顺清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智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是大股东;广州不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持股49%,为第二大股东。

  蜜源官网显示,仅仅通过3年的狂飙突进,蜜源的用户规模从3名初创用户成长到3000万+(数据真假无法证实)。去年6月,蜜源发布三周年的“效能革新”战略,宣称要成为全国首家全面布局社交电商、新零售无人便利仓及直播内容领域的企业。


  在未来三年,要“服务1亿人,创造1000亿GMV”,打造世界级社交电商内容导购平台的战略目标。可谓是气势雄浑,野心勃勃。


  但伴随着这一打造“世界级平台”呼声的,是对蜜源涉嫌传销的种种质疑。在投诉平台上,不断收到关于蜜源的投诉。种种迹象都在指向一点:蜜源涉嫌传销,而且传销的对象还是在校大学生。


  有一位老师在投诉中写道:“我一直认为校园是一片净土是学生们求学的乐园,如今却成为了传销组织培训拉人头,肆无忌惮发展下线的地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做出查处,严惩传销组织。”


  据称,加入蜜源的人,进行社交传播,包括转发朋友圈、群转发、如何拉人等,都有相关的培训和统一话术。

  通过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十六的裂式传播,通过建立多层级的传销团队,建构出等级分明的佣金收取模式,蜜源成功地将传销组织的套路,套在了大学生身上。


  据蜜源团队内部人员透露:“蜜源APP一共分为3级,即会员、VIP会员、运营商,晋升了运营商就能独立带团队,享受团队无限级佣金。只要做好前期推广,后期可以坐着收钱,真正管道收益躺赚模式。”

 

  在校大学生时间成本低,收入预期也低,而且彼此之间的同学关系,又是天然的传播好渠道。所以,面对既能收取佣金,又能领取淘宝优惠券的双重诱惑,大学生之间,蜜源的传销套路产生了流感病毒式的疯狂传播。


  别让“传销”毁了社交电商


  其实,因为涉传销被罚的不止蜜源一家,此前,同样有类似社交电商平台,因为因涉嫌传销(直销)违法行为,被罚没款项共计904万余元。


  其运营模式,与蜜源多有相似之处。该平台先发展流量运营公司,作为“分公司”,再由这去协助管理运营商,运营商负责发展会员,按照层级提取酬金。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会员的人数便超过2100万,而发展层级最多的组织链条已经发展至51层。


  传销之所以为传销,其实主要特征有两点,一是拉人头;二是具有层级性的返利系统。二者缺一不可。通过层层拉人+层级返利,传销模式便会迅速传播,并对社会产生危害。因此,虽然如权健等公司,一直以直销的名义行传销之实,但终究还是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去年1月,因领导传销活动罪,权健公司被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束昱辉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就是例证。

 

  而将传销的套路,套在社交电商上,其实是对社交电商的一种反噬,也已经游走在了法律边缘。

 

  社交电商的模式是以人为中心,不以产品搜索、展示为销售模式,而是通过社交,用户分享传播,形成口碑效应,从而进行导购,激发消费。其本质是依托社交链条的裂变式效应扩大用户规模和转化机会。


  如蜜源等社交电商平台,将社交的裂变模式转化成了层级佣金模式,本质上改变了社交电商的底层逻辑,将熟人间的推荐、导购行为转为了靠熟人关系来牟利,这早已不是发展社交电商的本意。


  所以,如蜜源等虽然自称是社交电商平台,其实从一开始就名不副实,走向了社交电商的反面。而这种打法律擦边球的“社交”,也需要受到法律的严密监管,不能让“传销”套路,毁了社交电商。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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