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天药股份(5.040,0.00,0.00%)因垄断行为遭罚之后,4月15日,扬子江药业因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罚款7.64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扬子江药业被罚事件说明,医药行业的反垄断已从原料药领域进入制剂领域,促使医药企业在经营上更加规范。
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元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扬子江药业集团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原料药垄断成重点监管领域
今年以来,医药行业的反垄断调查一个接着一个,其中,原料药反垄断成为监管重点。
4月6日,天药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被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罚款4402.26万元。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表示,天药股份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领了这一罚单,天药股份随即下修2020年的业绩预告,从原来的净利润“5500万元-7500万元”调整为“3100万元-3700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港股先声药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上亿。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目前,先声药业是中国市场上唯一可以销售巴曲酶原料药的公司,在中国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的市场份额为100%。
而在去年11月,万邦德(12.260,0.01,0.08%)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浙江医药(13.580,-0.02,-0.15%)销售公司在国内盐酸溴己新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被罚247.4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已有逾10起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的价格垄断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
垄断行为
扬子江药业
被罚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