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犯著作权,第一弹App被罚130万元
2021-05-25 00:00:00
文章来源
企查查

  近日,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弹App侵权案件已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上海斯干公司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判处王某(公司创始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四年内在外表现良好即无需服三年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


  2020年6月,静安区检察院对包括第一弹App创始人王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逮捕,因平台擅自上传大量美日韩等国的影视内容,并从中收取会员充值费及广告费用,合计非法获利3418万余元。


  企查查APP显示,第一弹APP定位于年轻用户群的综合娱乐兴趣社区,覆盖了二次元,游戏,明星、娱乐八卦,泰剧日剧等垂直的兴趣内容,所属企业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企查查显示,第一弹共有4轮融资记录,投资机构包括游族网络、襄禾资本、华创资本、光大控股等,王整为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第一弹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吴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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