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部分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受限货币资金的陈述存在虚假记载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因此,证监会对永煤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强岱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任树明、孙广建、张志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侯世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成雪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永煤控股是一家从事煤炭、铁路、化工及矿业的投资与管理、发电及输变电的公司,成立于2007年,旗下有多家控制企业。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96.0083%,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公告,旗下“20永煤SCP003”10亿元超短融到期无法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当年11月23日,永煤控股又宣布,由于受疫情冲击企业经营承压、债券市场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导致发行规模皆为10亿元的“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皆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据悉,永煤控股的违约行为引发债市连锁冲击,全国煤炭类债券、河北、山西、云南等地的国企债均受波及。不过,随着监管出手,信用债市场风波逐渐平息。
债券违约事件发生后,除证监会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于1月14日发布关于永煤控股的自律处分信息:对其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与永煤控股相关的11家机构也被予以处分。交易商协会1月15日公告,交易商协会决定对永煤控股相关11家机构作出处分决定,其中包括2家发行人、1家会计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以及7家金融机构。
近期,永煤控股发生人员变更:7月14日,孙广建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7月30日,强岱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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